關于做好2016年廣東省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機構、各成交供應商:
根據《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順延2016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成交合同交易期的通知》(佛人社〔2018〕13號),2016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的成交合同交易期已從2018年3月1日起順延至2018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成交結果正式執行。由于相關部門職能調整,為做好順延期間的相關采購工作,現將有關日常審批工作通知如下:
1.日常審批工作,包括:非中標醫用耗材(檢驗試劑)臨時采購、集中采購變更(增加)配送商、成交產品價格下調、成交產品換證和企業更名換證等。
2.上述工作中原審批流程涉及監指委辦公室審批同意的,從發文之日的次日起調整為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醫保中心)審批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同意,相關表格調整詳見附件。其他流程、表格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