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廣東省佛山市耗材項目收取2018年第一季度采購代理服務費的重要通知
各成交供應商:
我公司開始收取2016年佛山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項目在2018年01月~2018年03月的采購代理服務費,請各成交供應商按時繳納采購代理服務費?,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繳費時間:2018年4月09日~4月20日。
二、相關繳費供應商名單:詳見附件1。
三、查看應繳費用和相應訂單明細:
登錄海虹醫藥數據管理平臺(即http://smix.emedchina.cn),成交供應商進入【財務結算-經銷財務結算】,結算項目選擇“2016佛山耗材項目”,日期選擇:“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4月1日”,查看相關成交產品在此期間發生的實際到貨采購量和應繳納采購代理服務費的相關數據(含成交產品、醫院確認到貨數量和金額、應繳納總費用等)。具體操作說明詳見附件2。
四、付款方式和繳費流程:
1、付款方式:
(1)可以用現金、支票、電(票)匯的方式直接結算(請勿以個人賬戶付款);
(2)收款賬號:
收款單位名稱:廣東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開戶銀行:廣發銀行佛山分行
收款賬號:104001516010001456
2、繳費流程:
(1)付款后請將付款票據復印件傳真至我公司;
(2)我公司在確認到賬后,會開具相關的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文的相關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為及時高效地滿足客戶的開票需求,請各企業務必按要求遞交所需材料,具體詳見《關于增值稅納稅人客戶開票信息登記的通知》(可點擊打開);
(3)請各供應商及時來我公司領取發票。如需郵寄,請按附件3格式通過辦公軟件填寫《郵寄發票登記表》,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彩色掃描,連同與掃描件內容一致、未經打印蓋章的word文檔,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件標題格式為“xxx公司郵寄發票資料”。我公司不承擔郵寄過程中丟失破損等意外損失。
五、咨詢電話:
財務:0757-83636076、0757-83636079
業務:0757-83636010、0757-83636083
技術:0757-83636078、18988525904(兼業務)
傳真:0757-83636088
廣東海虹藥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18年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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