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加快電子處方推廣應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雙通道” 藥品統一用電子處方,特殊情況延期不超過3個月。
??? 《通知》明確,全省各定點醫療機構需對外配處方實行電子化管理。對于暫時無法配備但參保人確需使用的藥品,醫療機構應提供處方外配服務。原則上,本省定點零售藥店憑本省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銷售的藥品,符合規定的可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 對于確需外配的紙質處方,需由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標準和格式印制,在前記部分連續編號,保證處方編號的唯一性、可識別性,并經本院醫保醫師簽名且加蓋外配處方專用章后才有效。定點醫藥機構調劑外配處方時,要嚴格檢查相關信息,有問題可拒絕調劑并向醫保部門反映線索,同時需將外配處方(紙質處方復印)留存備查,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 據悉,在加快醫保藥品電子處方應用方面,湖南已建成湖南省電子處方流轉平臺。各定點醫療機構要依托 HIS 系統放開藥品開具權限,通過電子處方流轉滿足參保人用藥需求,做好院內和外配電子處方區分,支持將電子處方打印成紙質處方,方便有需求的參保人。各地衛生健康部門指導醫療機構對上傳電子處方進行合規性、合理性審核,醫保部門對上傳電子處方經參保人授權核定身份后,實現醫保結算業務處方應用及線上查詢。定點零售藥店通過平臺下載審核后的電子處方并調劑,電子處方存檔備查。
??? 值得注意的是,各定點醫藥機構要積極與醫保電子處方流轉平臺對接,原則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對接工作,重點確保 “雙通道” 管理藥品、門診慢特病和門診統籌藥品電子處方流轉等業務定點醫療機構按時對接。從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 “雙通道” 單行支付待遇結算統一使用電子處方,配備 “雙通道” 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 “雙通道” 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特殊情況延期不超 3 個月,需按規定報備。
??? 此外,醫保部門將把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情況納入協議管理,加強審核與 “對賬”,對違規問題嚴肅處理,開展專項治理打擊欺詐騙保;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處方監管;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匯總分析外配處方情況,對違規行為及時舉報,定點零售藥店要應用藥品追溯碼確保藥品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