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實施有關病種臨床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范診療行為,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床路徑管理工作,委托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床路徑。上述臨床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col/col41/index.html)上發布,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2017年縣醫院適用版)
一、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征(ICD–10:I27.9)。
(二)診斷依據。
根據《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征診治指南(基層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睡眠呼吸障礙學組編著)。
主要根據病史、體征發現診斷線索;進行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確定初步診斷;有條件的可應用多導睡眠監測(PSG)確定診斷。
發現診斷線索:通過了解患者睡眠狀況的家人或朋友輔助采集病史。(1)晨起口干(2)響亮而高低不均的鼾聲(3)家人發現睡眠中出現呼吸中斷現象(4)白天犯困。可以利用問卷評估、發現OSA高危患者。
確定初步診斷:主要利用II~IV型便攜式睡眠監測設備進行初步診斷。記錄參數包括呼吸氣流、胸/腹運動、ECG/HR和血氧飽和度。需要有經驗的專業人員判讀結果。
確定診斷:有條件的單位可根據多導睡眠監測(PSG)結果確定診斷:全夜7小時的睡眠中發生呼吸暫停和/或低通氣達30次以上或每小時超過5次,即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指數(AHI)≥5次/h者,可診斷為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征(SAHS)。常伴夜間打鼾、呼吸暫停和白天嗜睡等臨床癥狀。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征診治指南(基層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睡眠呼吸障礙學組編著)。
對所有高危患者均進行一般干預。對癥狀典型、無嚴重并發癥、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檢查符合OSA改變,即每小時的監測時間中睡眠呼吸事件>15次/h,經試驗性無創通氣治療主要癥狀如白天嗜睡明顯改善可以長期治療。對≤14次/h的輕中度患者、治療效果不理想或伴有嚴重并發癥的患者,建議轉診。
(四)標準住院日為3~7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27.9睡眠呼吸暫停疾病編碼,或經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符合初步診斷的患者。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以OSA為主要診斷及/或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有條件者可行多導睡眠監測;
(2)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3)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血氣分析;
(4)胸部正位片、心電圖。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
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有條件者可行多導睡眠監測)、超聲心動圖、肺功能、心電HOLTER 、24小時動態血壓監測、頜面結構的評估,條件具備時可以行X線頭影測量、鼻咽鏡檢查、上氣道或頭顱核磁或CT檢查等。
(七)出院標準。
1.診斷明確但不需要積極治療者。
2.通過初篩或PSG檢查診斷明確且需要治療者:
(1)癥狀明顯緩解。
(2)正壓通氣治療壓力滴定成功并可以出具治療處方。
(八)變異及原因分析。
1.存在并發癥,需要轉診。
2.病情復雜或合并其他睡眠疾病,需要轉診
3.試驗性無創通氣治療效果不理想,需要轉診。
4.病情嚴重,需要有創機械通氣者,歸入其他路徑。
5.存在需要手術或其他治療的解剖狹窄轉入相關科室或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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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臨床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征(ICD-10:I27.9)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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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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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第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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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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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診
療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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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發現可能的并發癥、合并癥;發現可能的病因;病情嚴重程度分級
□上級醫師查房
□明確初步診斷,決定診治方案,包括預約睡眠呼吸監測(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或PSG)或直接進行治療
□開化驗單
□完成病歷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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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醫師查房
□評估輔助檢查的結果
□根據患者病情調整治療方案,處理可能發生的并發癥
□觀察治療的不良反應
□指導無創呼吸機的正確應用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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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點
醫
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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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醫囑:
□呼吸內科護理常規
□一/二/三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控制性氧療(根據病情)
□無創呼吸機治療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凝血功能、甲狀腺功能(必要時)
□胸片、心電圖、B超
□肺功能、超聲心動圖、頭顱MRI (必要時)
□多導生理記錄儀睡眠呼吸監測或初篩監測
□多導睡眠監測輔助無創呼吸機壓力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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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醫囑:
□呼吸內科護理常規
□一/二/三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控制性氧療(根據病情)
□根據病情調整治療
□無創呼吸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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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醫囑:
□復查血常規、血氣分析(必要時)
□氣道正壓通氣壓力水平的調整與治療
□治療的同時復查夜間經皮氧飽和度監測或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必要時在PSG 監測下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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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護理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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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觀察患者情況
□指導正壓通氣治療
□靜脈取血
□進行戒煙建議和健康宣教,特別是睡眠衛生教育
□協助患者完成實驗室檢查及輔助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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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觀察療效及治療反應
□解決正壓通氣治療相關問題
□疾病相關健康教育
□制定相關的運動、飲食控制和隨訪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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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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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變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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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有,原因:
1.?發現有嚴重并發癥或合并癥
2.?發現有可以通過外科治療或口器矯正的病因
3.?病情危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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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有,原因:
1.病情惡化者
2.新出現嚴重的多系統并發癥
3.需要外科治療或口器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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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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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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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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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前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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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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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診
療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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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醫師查房
□評估治療效果
□確定出院日期及出院后治療方案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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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出院小結
□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項
□預約復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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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點
醫
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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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醫囑:
□基本同前
□根據病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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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時醫囑:
□根據需要,復查有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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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醫囑:
□出院帶藥
□無創呼吸機處方
□門診隨診、定期隨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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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護理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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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患者一般情況
□觀察正壓通氣療效和副作用
□指導呼吸康復訓練(根據需要)
□出院準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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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注意事項(戒煙酒、控制體重)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出院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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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變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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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有,原因:
1.無創呼吸機應用的副作用
2.需要轉入其他科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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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有,原因:
1.需要轉入其他上級醫院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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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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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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