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將電子耳蝸植入術和人工耳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川醫保規〔2025〕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出臺背景
???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家醫保局等八部委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精神,推動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電子耳蝸植入術”及配套醫用耗材“人工耳蝸”納入醫保支付工作,減輕聽障患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省醫保局按程序制定了《關于將電子耳蝸植入術和人工耳蝸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
二、《通知》主要內容
??? 《通知》共有四個方面的主要內容:
???(一)支付范圍。將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電子耳蝸植入術”和直接用于手術的醫用耗材“人工耳蝸(含植入體、言語處理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按乙類管理,先行自付比例由各市(州)和省本級結合基金實際確定。
???(二)適用人群。我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經確診為雙側重度或極重度耳聾,配戴助聽器或借助其他助聽裝置無法改善聽力和言語理解力,且符合人工耳蝸植入手術適應癥的患者。
???(三)支付標準。“人工耳蝸”中選產品按中選價格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非中選產品價格不高于同類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的,按實際價格支付;高于同類中選產品最高中選價格的,以該最高中選價格為支付標準,超出部分患者自付。
???(四)異地就醫手工(零星)報銷。“電子耳蝸植入術”異地就醫費用手工(零星)報銷時,若參保地未制定該項目收費標準的,則暫按照就醫地收費標準執行。
???(五)施行時間。本通知自2025年 6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