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簡報(第115期)
上海市、浙江省、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2015年醫改工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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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
(一)堅持公益性質,全面推動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強化政府主導,整合社會資源,凸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平臺功能,夯實城鄉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基礎,推動提升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整體運行效率。全市形成覆蓋城鄉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位為政府履行基本衛生職責的公共平臺、政府提供全科醫生執業的工作平臺、市場資源引入的整合平臺、居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項目的服務平臺和醫養結合的支持平臺。強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支兩條線管理,明確政府“托底”責任,實現基層醫療機構無債務運行。加強以全科醫師為核心的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二)探索家庭醫生制度試點。以家庭醫生制度為核心,構建全面、連續、有針對性的慢病管理體系。其中,家庭醫生以健康管理為核心,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基礎,重點加強對健康風險的管控和干預,并提供健康指標監控與治療指導、慢性病1-2個月長處方配藥等基本治療服務。推進居民與家庭醫生建立簽約服務關系,全面鋪開“軟簽約”。按照“居民自愿簽約服務”的原則,為簽約居民提供家庭醫生服務。簽約居民仍可自由選擇二、三級醫療機構就診,但簽約后可額外享受家庭醫生首診轉診、健康管理等服務。目前42%的常住人口已自愿簽約。
(三)推進醫院精細化管理,健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調整資源布局,啟動醫療聯合體試點工作,加強規劃引領和政策引導,推動部分二級醫院功能轉型,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推進委市合作,打好改革“組合拳”。市政府分別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解放軍總后勤部共建共管在滬部屬醫院,強化了屬地化全行業管理。實施公立醫院院長績效考核,進一步健全完善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推進公立醫院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以全面預算管理為基礎,通過關鍵指標控制、績效激勵約束,加強對醫院運行的監管和過程控制。
(四)建設“3+3+1”信息化架構平臺。實施“基于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衛生信息化工程”,實現全市健康檔案數據整體入庫以及17個區縣、600多家醫療衛生機構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初步實現全市范圍的“兩個任何”(即任何居民和醫務人員,在任何聯網醫療衛生機構,在滿足業務規范的情況下可以調閱相關健康檔案)。初步構建了醫療服務信息、公共衛生服務信息、藥品使用信息等3個數據庫,支持績效評價、政府撥付資金核定、醫院可分配資金核定等3項管理功能和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信息系統的“3+3+1”架構平臺。
二、浙江省
(一)全面推進“雙下沉、兩提升”。著眼于實現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深入推進“雙下沉、雙提升”(醫學人才下沉、城市醫院下沉,提升縣域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提升群眾滿意率)工作,全面擴大優質資源利用效率和輻射效應。推動人才下沉,補強基層短板,15家省級醫院、21家市級醫院分別與69家縣級醫院簽訂5-8年的緊密型合作辦醫協議。強化技術管理同質,促進上下融合。加強學科建設,擴大區域效應。落實保障舉措,加大考核力度。
(二)公立醫院改革縱深推進。著手編制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強化縣域和山區、海島等資源薄弱地區的醫療服務資源布局,嚴控城市大醫院的盲目擴張。繼續抓好控藥控費,嚴控公立醫院門急診和住院次均費用增長。積極推動省級醫院和有條件的縣(市)開展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試點。完善公立醫院投入補償機制,全面落實公立醫院符合規劃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等費用,將醫院的藥品貯藏、保管、損耗和信息化建設等費用列入醫院運行成本予以補償,保障公立醫院建設和發展需要。改革財政補助方式,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財政補助與公立醫院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結果掛鉤機制。強化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三)社會辦醫扶持政策不斷完善。積極推動省級醫院發揮示范作用,鼓勵省級醫院在保證基本醫療服務有效供給、完成指令性任務的前提下與社會力量開展合作,和社會力量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模式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同時,穩妥推進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努力實現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占全省總床位數的比例達到20%以上。
(四)積極推進“智慧醫療”,加快衛生信息化建設。完善省市縣三級平臺建設,加快推進全省人口健康信息互聯互通,推進省級醫院之間的信息互通和共享。總結推廣“診間結算”、“自助掛號”、“掌上醫院”等創新經驗,加快醫療機構就醫流程信息化再造,重構門急診和入出院服務流程。積極推進“智慧醫療”便民服務項目,探索改進醫院傳統就診模式和費用結算方式。建立健全浙江省預約診療服務平臺,注冊用戶覆蓋全省一半以上的城鄉居民,預約成功率達70%以上。
三、內蒙古自治區
(一)有序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完善醫療資源規劃布局,所有盟市都制定了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采取同類合并、新建擴建、搬遷改造、轉型升級等方式,加強醫療資源相對短缺地區醫院建設,促進區域內醫療資源優化整合。在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地區取消藥品加成,啟動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推動建立科學的運行和補償機制。探索實施公立醫院理事會制度、院長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逐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探索總結出“差別化財政補償”、“逐批調整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院長競爭性選拔”等做法。
(二)積極構建分級診療格局。啟動分級診療試點,進一步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功能定位,成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推行家庭責任醫生簽約制服務。積極推動強化京蒙對口支援,探索建立城市三級醫院與旗縣級醫院長期穩定的分工協作機制,推動旗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建聯合體,開展遠程醫療服務試點,逐步提高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為進一步構建分級診療的就醫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實施“小藥箱”工程,構建牧區醫療衛生服務新模式。結合內蒙的實際,打破旗縣界限重新規劃中心衛生院布局,開展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全面推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實行縣鄉村一體化捆綁式配送模式,增強基層和邊遠地區的藥品供應保障能力。在牧區探索實施家庭健康保障小藥箱工程試點,啟動流動醫療衛生服務站建設工作,打造“固定與流動相結合”的新型牧區醫療衛生服務模式,較好地解決了一些旗縣地域廣闊、人口稀少、居住分散、服務可及性不足的問題。
(四)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完善新農合盟市級統籌,調整新農合報銷藥物目錄和診療項目目錄。12個盟市全部落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積極推進新農合跨省就醫費用核查和結報工作。推行以總額預付為主、按病種付費等多種模式并存的復合支付方式改革,提升新農合的保障績效。全區22個旗縣綜合醫院實行了總額預付和單病種付費改革。建立了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公立醫院臨床路徑監管信息平臺,全過程實時對各級各類醫院的臨床路徑開展情況進行監管。
四、甘肅省
(一)公立醫院改革穩步推進。合理規劃,嚴格控制各級公立醫院建設規模,使公立醫院職能、規模和布局趨于合理。逐步健全縣級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省財政按各縣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完善醫療衛生單位薪酬制度,重點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調動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逐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二)暢通雙向轉診綠色通道,完善分級診療政策體系。支持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切實抓好縣醫院和縣中醫院綜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加強縣級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綜合運用醫療、醫保、價格等手段引導患者在基層就醫,推動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院和城市大醫院之間分工協作機制。統籌安排對口支援、醫師多點執業,全面實施新農合分級診療。逐步完善雙向轉診程序,重點暢通慢性期、恢復期患者向下轉診渠道,推進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
(三)積極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研究完善鼓勵中醫藥服務提供和使用的政策,將中醫床位補助標準提高到西醫床位1.5倍,及時調整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落實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對中醫藥服務的各項優惠政策。做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中藥材標準化種植、健康教育宣傳等重點工作。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立足突出中醫藥特色,體現健康主題,打造以精品養生宴、藥膳宴、養生藥酒為主的養生餐飲體系。積極推進中醫保健產業發展。加大中醫藥健康養生宣傳。推廣使用“智慧中醫”應用軟件。
(四)以“四個排隊”和“八個排隊”為抓手,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監管。加大醫務人員“四排隊”、醫療機構“八排隊”等22項醫療服務監管制度的落實力度,合理控制醫療費用。嚴格規范診療服務行為,糾正診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收受“紅包”、回扣和過度醫療等行為。維護患者權益,充分發揮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完善醫療糾紛處理和醫療風險分擔機制,依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積極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