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醫療器械使用實施全程監管
《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2月1日起開始實施。日前,記者從贛州市食藥監局了解到,我市監管部門將不定期對各大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并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醫療器械使用單位實施重點檢查。
贛州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胡海雄介紹,《辦法》中,對于使用環節的醫療器械質量有了進一步的細化,在2000年實施的原《醫療器械管理條例》里,雖也有對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監管,但主要涉及在采購和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的處置上,在其他內容上相對較單薄。有些醫院忽視對醫療器械的維修和維護,導致患者損害的事情時有發生。
胡海雄表示,《辦法》作為《條例》的配套規章,對醫療器械使用單位在采購、驗收、貯存、使用、維護等環節上進行了細化。從源頭監管,規范采購渠道,并將醫院所需承擔的責任清楚劃明,以確保醫院用械安全,對患者負責。醫院對于醫療器械的轉讓也必須遵循《辦法》中的規章條例,一旦發現有違規轉讓,將根據規定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整改,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