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納米銀婦女外用抗菌凝膠”醫療器械注冊證不得繼續使用的通知
福州康爾威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注冊管理司《關于加強納米銀類產品不予注冊后監督管理的通知》(食藥監械管便函〔2015〕8號),你司申請重新注冊的“納米銀婦女外用抗菌凝膠”已被退審并不予注冊。請你司自收到國家總局不予注冊批件之日起,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停止“納米銀婦女外用抗菌凝膠”產品生產,我局頒發的“納米銀婦女外用抗菌凝膠”醫療器械注冊證(注冊號:閩食藥監械(準)字2006第2640049號)不得繼續使用,同時2010年4月16日給你司的回函亦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