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黑龍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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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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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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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扎實推動各項醫改政策落實,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加快推進“健康龍江”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6〕26號)要求,現就我省2016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任務安排如下:
????一、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一)鞏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果。
????1.加強分類指導和示范引領。總結我省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經驗,形成以方正縣、泰來縣、同江市、蘿北縣、漠河縣等不同地域、條件和規模的縣級公立醫院為代表的改革模版,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全省63個縣(市)進一步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負責,省編辦、人社廳、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2.健全完善相應工作機制。推動縣級公立醫院建立與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相適應的決策、管理、投入、運行、保障、監督、考核、分配、費用管控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改革措施。(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編辦、財政廳、人社廳、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3.跟蹤評價考核督查。按照國家要求,對縣(市)統籌使用國家、省級補助資金,同步建立以縣(市)為單位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年度評價考核機制,評價考核結果與國家、省級補助資金掛鉤,實行獎優罰劣。建立日常督導工作機制,加大對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督導、推進工作力度。(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編辦、財政廳、人社廳、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二)推進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1.擴大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新增雙鴨山市、伊春市、黑河市、大興安嶺地區為國家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試點市(地)要將域內所有公立醫院納入改革范圍。鼓勵各地自主啟動實施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負責,省編辦、人社廳、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配合,各試點市〔地〕政府〔行署〕具體實施)
????2.出臺省級配套文件。借鑒外省經驗和省內試點結果,按照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物價監管局6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聯系試點市(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黑衛體改發〔2016〕133號)安排,配套出臺編制、人事、薪酬、價格調整、醫保支付、財政保障、績效分配、藥品保障、分級診療、醫院監管、現代醫院管理等省級相關政策。(省衛生計生委、編辦、財政廳、人社廳、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分別負責)
????3.下放政策管理權限。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相應政策制定、管理權限下放到試點市(地),具體內容由有關部門確定。試點市(地)政府(行署)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和國辦發〔2016〕26號文件明確的原則和要求,用好下放的政策管理權限,大膽探索、銳意創新,突破政策障礙,打破原有不合理利益格局,建立符合行業特點與規律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編辦、財政廳、人社廳、物價監管局配合)
????4.落實補助政策。落實中央財政對每個新增試點市(地)一次性補助及市轄區補助。自主啟動實施改革的城市,待納入國家試點范圍后落實補助。試點市(地)要認真核定任務、核定收支。要在公立醫院基礎設施和設備配置、重點專科建設、人員培養培訓、離退休人員、政策性虧損、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省財政廳負責,省衛生計生委配合)
????5.開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效果評價工作。建立試點市(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效評價結果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掛鉤機制,配合國家做好試點市(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效跟蹤評估、考核、評價、推進、深化工作。(省醫改辦負責)
????(三)落實政府責任。按照國家要求,全面落實各級政府舉辦公立醫院主體責任和對公立醫院的領導、保障、監督、管理責任。
????1.合理規劃配置資源。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14號)和我省醫療衛生相關規劃要求,各市(地)、縣(市)分別制定并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合理確定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布局、功能、規模和標準。強化規劃的剛性約束力,將其作為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政府投入、項目建設、重點專科建設、核定任務與收支等的主要依據,定期向社會公示執行情況,對未按規劃要求落實政府辦醫責任或超規劃建設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公立醫院資源過剩的地方,鼓勵采取遷建、整合、轉型等多種方式改造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科醫院、老年護理和康復、醫養結合等機構;對于公立醫院資源不足的地方,要盡快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大力推進公立醫院建設,確保能夠滿足區域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改委配合)
????2.全面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投入責任。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中關于“要增加對衛生的投入,并兼顧供給方和需求方”“使居民個人基本醫療衛生費用負擔有效減輕”的要求,全面落實地方政府對地方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主體責任并承擔主要投入責任。(省財政廳負責,省衛生計生委配合)
????3.落實政府領導、監管責任。各級政府對轄區內公立醫院改革發展進行統一領導、監管。衛生計生部門對醫療機構統一行使全行業、屬地化監管權;機構編制部門會同衛生計生部門實施人員編制與機構管理權;發改部門配合衛生計生部門對規劃、基本建設、信息化等行使監管權;財政部門會同衛生計生等部門對財務運行行使監管權;人社部門會同衛生計生部門對人事、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行使監管權;物價監管部門會同衛生計生部門行使醫療服務價格監管權;相關部門會同衛生計生部門行使相應監管權。(省衛生計生委、編辦、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等分別負責)
????(四)健全科學補償機制。鞏固齊齊哈爾市、七臺河市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的改革成果,試點市(地)所有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健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政府補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醫院加強核算、節約運行成本等多方共擔的補償機制。
????1.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國家有關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政策,嚴格遵循“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充分體現醫務人員技術服務價值,在全面開展醫療成本核算信息化的基礎上,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省物價監管局牽頭,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社廳配合)
????2.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步驟,通過集中采購、醫保控費、規范診療行為等降低藥品、器械、耗材等費用,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檢驗等費用,騰出空間用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省物價監管局、衛生計生委負責)
????3.逐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分步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要對取消藥品加成部分調整價格,并要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系。新增試點市(地)在啟動實施改革前要完成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按照分級定價原則,研究制定縣級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指導性文件。(省物價監管局、衛生計生委負責)
????4.加強政策銜接。加強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醫療控費、分級診療等政策的統籌銜接,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總體上不增加群眾負擔。調整價格的醫療服務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加強對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社會監督。(省醫改辦牽頭,省財政廳、人社廳、衛生計生委、物價監管局分別負責)
????5.加大醫療服務價格監測力度。建立齊齊哈爾市、雙鴨山市、伊春市、七臺河市、黑河市5個市和五常市、賓縣、拜泉縣、泰來縣、海林市、穆棱縣、樺南縣、湯原縣、林甸縣、密山市、虎林市、集賢縣、饒河縣、鐵力市、蘿北縣、北安市、蘭西縣、望奎縣、塔河縣、綏芬河市、撫遠市等21個縣(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監測點,對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進行跟蹤監測,作為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重要參考。(省醫改辦牽頭,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社廳、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五)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1.探索建立權責一致的政府辦醫體制。鼓勵支持各地按照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總體要求,積極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推進政府和公立醫院管辦分開。探索組建由政府負責人牽頭,政府有關部門、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公立醫院負責人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組成的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醫管會),履行政府辦醫職能,負責公立醫院發展規劃、章程制定、重大項目實施、財政投入、院長選聘、運行監管、績效考核等,日常工作由醫管會指定相關部門負責。對已采用理事會、董事會等治理架構的公立醫院,也可以按照我省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有關規定和要求,深化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建設。衛生計生部門要從直接管理公立醫院轉為行業管理,強化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范的制定和監督指導職責。(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人社廳、編辦、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2.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進政事分開,落實公立醫院人事管理、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自主權。合理界定政府、衛生計生部門和公立醫院在舉辦、行業管理和運營等方面職責權限,理順公立醫院人事、資產、財務等方面責權關系,形成公立醫院決策、執行、監督合理分工、相互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公立醫院執行醫管會或理事會、董事會等決策層的決策,具有人事管理權、副職推薦權、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權、年度預算執行權等經營管理自主權。(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人社廳、編辦、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3.推動實現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完善縣級公立醫院院長選拔任用制度,建立院長任職資格與選聘辦法、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和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健全公立醫院管理人員專業化培訓,培訓情況作為任職和晉升的重要依據。推進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醫院的行政級別。2016年底前,衛生計生部門人員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人社廳、編辦、財政廳、教育廳、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4.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2016年底前,制定全省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指導性文件,建立一套以公益性質和運行績效為核心,突出功能定位、公益性職責履行、合理用藥、費用控制、運行效率和社會滿意度等指標的考核評價體系,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引入第三方評估,提升考核評價的客觀公正性。考核評價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并與同級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人社廳、財政廳、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5.探索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醫院內部決策和制約機制,實行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實施、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并按照規定程序執行,發揮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監督作用。建立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加強醫院財務會計管理,實行規范化的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強化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管理,建立問責機制,嚴禁將院長和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的經濟收入直接掛鉤。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規范臨床醫療服務行為,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和基本規范。(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人社廳、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六)深化編制人事制度改革。在地方現有事業編制總量內,合理核定開展綜合改革的公立醫院編制總量。(省編辦、人社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負責,各市〔地〕政府〔行署〕實施)
????1.創新編制管理方式。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創新公立醫院編制管理方式,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鼓勵支持試點城市適時探索開展公立醫院編制管理新模式。
????2.優化編制配置。各地要按照地方區域衛生規劃要求,整合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加大編制動態調整力度,提高編制使用效率。推進公立醫院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加大購買服務力度,調整優化編制使用結構。
????3.統籌考慮編制內、外人員待遇。在核定的公立醫院人員總量內,對編制內、外人員在崗位聘用、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對待。按照國家要求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4.創新人事管理制度。按照規劃和衛生計生事業發展需求,以核定的編制總量或人員總量為基礎,合理設置崗位,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變固定用人為合同用人,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公立醫院應按照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公開招聘制度等相關規定,落實聘用制度,堅持以內部消化為主,妥善安置原在編未聘人員,按規定程序自主開展新進人員公開招聘,招聘結果履行備案程序。對醫院急需引進的緊缺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由醫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結果公開。合理規劃編制總量和人員總量使用,每年自然減員空額,應確定一定比例優先用于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
???(七)加快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省人社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負責,各市〔地〕政府〔行署〕實施)
????1.鼓勵探索制定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在國家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改革方案出臺前,可根據醫療行業培養周期長、職業風險高、勞動強度大、知識更新快、責任擔當重、技術難度大等特點,先行探索制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
????2.確定績效工資總量。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承擔的任務、醫務人員加班加點等實際情況,全面合理核定公立醫院任務與收支,確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公立醫院人均院內年收入總額不能低于原收入水平,績效工資水平和分配比例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建立合理的績效分配制度。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的分配激勵機制,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確定醫務人員收入水平,逐步提高醫務人員收入待遇,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公立醫院通過科學的績效考核自主進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臨床和公共衛生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的藥品、檢查、治療等收入掛鉤。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探索建立院長和科室主任、關鍵崗位年薪制,具體辦法由各級政府或醫管會制定。鼓勵公立醫院通過提供優質服務獲得合理的醫療技術收入,允許公立醫院醫生通過多點執業獲取合規報酬。
????(八)嚴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2016年,公立醫院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趨勢要得到有效遏制。(省衛生計生委、物價監管局、人社廳、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市〔地〕、縣〔市〕政府〔行署〕負責)
????1.建立分類動態控費機制。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衛體改發〔2015〕89號),根據不同地區醫療費用水平和增長幅度以及不同類別醫院的功能定位等,分類確定控費要求并建立動態調整工作機制,加強對醫療機構監督考核。
????2.加強醫藥費用監管控。重點監控門診和住院次均費用、醫療總費用、收支結構、大型設備檢查陽性率以及檢查檢驗、自費藥品、醫用耗材等占醫療收入比例等情況,對醫藥費用增長速度較快疾病的診療行為加強監管。2016年底,要實現公立醫院門診、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總收入增幅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收入)、藥品費收入占業務收入比重分別比2015年提升3個百分點、下降3個百分點,自付醫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例下降。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要列出具體清單,對輔助性、營養性等高價藥品不合理使用情況實施跟蹤監控,遏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勢頭。
????3.制定區域控費標準。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并量化省內區域醫療費用增長幅度,通過信息平臺實施全過程監測。定期將我省醫療費用控制情況上報國家衛生計生委。
????(九)同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細化落實對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制定實施差別化的價格調整、績效考核等政策,建立維護公益性、突出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公立中醫醫院運行新機制。加強臨床路徑推廣應用,指導各地科學合理調整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廣泛開展中醫藥特色優勢比較突出、臨床療效相對較好的中醫藥診療服務。各縣級公立中醫類醫院要全面應用藥物治療、針灸、推拿、刮痧、拔罐、藥浴、熏洗、藥熨、濕敷、水針、灌腸、心理治療、耳穴治療、吹鼻治療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未建立中醫類醫院的縣(市),綜合醫院要健全完善中醫藥相應科室,確保較好地提供中醫藥服務。(省中醫藥管理局、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社廳、物價監管局負責)
????(十)大力改善醫療服務。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進一步落實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重點做好預約診療、日間手術、信息推送、結算服務、藥事服務、急診急救、優質護理等工作,三級醫院全面實施預約診療,提升醫療服務水平,改善就醫感受,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建立健全醫療糾紛預防調解機制,依法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省殘聯配合)
????(十一)提供適當的住房保障。為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務人員按規定實施住房保障。具體條件和辦法由縣級以上政府制定。(省住建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衛生計生委負責)
????二、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一)開展分級診療試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為切入點,按照“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要求和我省關于做好高血壓、糖尿病分級診療試點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開展分級診療試點工作。試點地區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診療和管理率達到30%以上。(省衛生計生委、人社廳、中醫藥管理局、試點市〔地〕政府〔行署〕負責,省殘聯配合)
????(二)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落實國家關于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管理的政策,建立健全全科醫生制度。以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為重點,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15%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失獨家庭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40%,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人口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80%。加快推進哈爾濱市全科醫生執業方式和服務模式改革試點工作。明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和標準,規范簽約服務收費,完善籌資機制和績效考核激勵機制。簽約服務費用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個人分擔。(省衛生計生委、人社廳、財政廳、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省殘聯配合)
????(三)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深入開展建設“群眾滿意鄉鎮衛生院”活動和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工程,市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達標率達到93%以上,縣(市)政府駐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達標率達到79%以上。在128個鄉鎮衛生院、51個縣中醫院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能力建設,配備中醫診療設備。圍繞縣外轉出率較高的病種加強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提升鄉鎮衛生院和縣級醫院疾病診療能力,力爭將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鼓勵城市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促進醫療資源向基層和農村流動。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制度,允許在核定的收支結余中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財務管理辦法,加強績效考核,既調動機構和人員積極性,又防止出現逐利行為。(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社廳、科技廳、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省發改委配合)
????(四)完善和落實配套政策。落實國家關于推進和規范醫聯體建設的政策措施,完善我省醫聯體模式,全面完成縣域內醫聯體建設,推開城鄉之間醫聯體建設。健全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機制,建立目標責任制,形成全方位對口支援格局。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拉開起付線和支付比例差距,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患者按人頭打包付費。將新農合分級診療“限治病種”增至鄉級50種、縣級200種,報銷比例再提高5個百分點。執行國家關于常見腫瘤、冠心病、腦血管疾病分級診療和獨立設置病理、檢驗、影像、血液透析機構技術文件以及常見病種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規范,落實二三級綜合醫院功能定位,明確醫療服務能力標準。推動急慢分治。按照國家新制修訂50個疾病的臨床路徑,擴大臨床路徑覆蓋面,提高管理質量。力爭全部三級醫院、80%以上的二級醫院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工作。(省衛生計生委、人社廳、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三、鞏固完善全民醫保體系
????(一)提高籌資和保障水平。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8%以上,城鄉居民醫保人均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420元,人均個人繳費不低于150元。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穩定在75%左右。結合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建立新農合省級結算中心,逐步推進一站式服務向省級統籌過渡。加快推進基本醫保聯網和異地就醫結算工作,逐步實現與國家異地就醫結算平臺對接,基本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到2017年,基本實現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推動基本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合并實施的相關工作。研究改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省人社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分別負責)
????(二)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落實《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2016年7月底前省級完成統籌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工作的總體部署,年底前各統籌地區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理順管理體制,統一行政管理職能,按照統一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統一”要求整合基本制度政策。創新經辦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支持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各地基本醫保經辦服務。(省醫改辦、人社廳、衛生計生委、各市〔地〕政府〔行署〕負責,黑龍江保監局配合)
????(三)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在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基礎上,推動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將大病保險業務交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籌資水平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對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供養對象和低保對象等在內的城鄉貧困人口實行傾斜性支付政策。完善大病保險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推動落實大病保險政策,規范大病保險經辦服務。落實各級財政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醫療救助。推動完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有效銜接的政策。落實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指導各地規范開展工作。完善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措施。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省醫改辦、人社廳、衛生計生委、民政廳、黑龍江保監局、省財政廳分別負責,省總工會、省殘聯配合)
????(四)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實國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措施,加快推進支付方式改革,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系統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支持開展日間手術等。(省人社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負責,省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五)推進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引導商業保險機構積極發展健康保險業務,提升服務水平。落實國家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規范商業健康保險市場秩序。在哈爾濱市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黑龍江保監局、省人社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負責)
????四、健全藥品供應保障機制
????(一)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加強全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適應下轉患者需求,可以按規定配備使用銷售金額不超過30%的基本醫保、新農合目錄藥品,實施零差率銷售;二三級綜合醫院及中醫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分別達到30%和20%以上,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較同級綜合醫院下調5個百分點。加強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實行動態監測、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基本藥物臨床應用和處方集培訓,加大對貧困地區藥事服務幫扶力度。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做好省內生產的在產基本藥物全品種抽驗工作。繼續加強對國家基本藥物品種的不良反應監測,及時向社會發布藥品安全性信息。開展專項檢查、飛行檢查等多種形式的監督檢查,對基本藥物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立案查處。增加艾滋病等特殊藥物免費供給。推進保障老年人基本用藥工作。(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物價監管局、工信委、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分別負責)
????(二)全面開展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及我省實施方案,全省統一對公立醫院在用的所有藥品采取公開招標、談判、直接掛網、備案等方式進行集中采購。將藥品集中采購情況作為公立醫院及其負責人的重要考核內容,納入目標管理及醫院評審評價工作。嚴格執行公立醫院藥品采購付款制度。啟動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工作,全省統一組織、統一平臺、統一監管。進一步完善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規范化建設,完善藥品采購數據共享機制。(省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物價監管局、工信委、商務廳、人社廳負責)
????(三)健全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強化藥品價格行為監管,健全藥品價格監測體系,依法查處價格欺詐和壟斷行為,切實維護藥品市場價格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要求,開展基本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制定工作。采取多種形式推進醫藥分開,禁止醫院限制處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省物價監管局、衛生計生委、人社廳分別負責)
????(四)構建藥品生產流通新秩序。落實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政策體系。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嚴厲打擊藥品購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預防和遏制藥品、醫療器械與醫用耗材采購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試行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鼓勵連鎖藥店發展,推動醫藥分開。(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商務廳分別負責,省人社廳、衛生計生委、工信委配合)
????(五)提高藥品供應保障能力。強化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和預警,建立多部門會商聯動機制,完善短缺藥品信息報送制度。建立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推動建立常態短缺藥品儲備制度。對已完成定點生產的品種,組織公立醫療機構按規定從定點生產企業采購。支持建設小品種生產基地。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實施促進我國醫療器械和醫藥產業發展的指導性政策。加快推進重大新藥的自主創新與產業化,加快推進醫療器械國產化和品牌化發展。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暢通兒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用藥以及罕見病用藥、臨床急需藥品的審評審批專門通道,加快注冊審評進度。加強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對藥品、耗材生產供應、采購配送、配備使用、綜合評價及信用體系建設的全鏈條綜合管理。建立生產、配送企業約談制度,探索縣、鄉、村一體化配送,重點提高鄉村、邊遠地區藥品配送管理水平,完善短缺藥品配送管理。(省衛生計生委、工信委、食品藥品監管局、科技廳負責)
????(六)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相關政策,著力解決藥品規范生產和流通秩序問題。強化部門合作,支持建立完善信息系統,加強不同信息系統對接。強化藥品質量監管,啟動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相關價格信息要提供給價格、衛生計生、工信、醫保管理等部門。加大力度推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優化整合,規范藥品流通秩序。(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工信委、物價監管局、財政廳、商務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五、建立健全綜合監管體系
????健全醫藥衛生監管制度體系,完善綜合監管工作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組織開展經常性督導檢查。強化衛生計生綜合監督隊伍能力建設,規范行政執法流程,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兩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試點,推動監督信息公開。有序開展二級以上醫院巡查工作,加強醫療質量監管,強化醫療服務收費和價格監督檢查。建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費用等信息公開機制。加強衛生全行業監管,將區域內所有醫療機構納入所在地衛生計生部門的統一規劃、統一監管。加大醫療衛生行業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快推動醫藥衛生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省衛生計生委、省政府法制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物價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六、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繼續為鄉鎮衛生院招聘954名醫學畢業生。完善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就業、履約管理等相關政策。落實全科醫生轉崗培訓任務,啟動“3+2”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繼續做好免費醫學本科生的招生錄取培養工作。(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省人社廳配合)
????(二)全面組織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新增加規范化培訓住院醫師1800人(西醫1500人、中醫300人)。強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內涵建設與動態管理,加強督導,深入開展第三方評估,嚴格執行退出機制。(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省人社廳配合)
????(三)加強緊缺醫療衛生專業人才培養。支持有條件的醫學院校加強兒科、精神醫學、助產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采取推進高等院校兒科醫學人才培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生適當向兒科專業傾斜、開展縣級醫療機構兒科醫師轉崗培訓、增加全科醫生兒科專業技能培訓等措施,加強兒科醫務人員隊伍建設。加大老年醫學、康復、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專門人才培養力度。創新高層次醫學人才培養機制。(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省殘聯負責)
????(四)完善基層衛生人才職稱評審政策。制定完善我省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標準,突出醫療服務業績導向,職稱外語成績可不作為申報條件,論文、科研要求不作硬性規定。(省衛生計生委、人社廳負責)
????(五)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發〔2015〕37號)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加強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繼續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省衛生計生委、人社廳、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七、穩固完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制度
????(一)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45元。優化現有服務項目,擴大服務覆蓋面。(省財政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二)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部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落實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管理與指導。委托第三方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強化縣區級考核,考核結果與補助經費撥付掛鉤。堅持項目進展季度統計報告制度,完善項目資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按照服務數量和質量撥付資金。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綜合督查評估。(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三)繼續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強化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落實《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0-6歲兒童殘疾篩查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殘聯廳發〔2013〕8號),繼續實施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啟動實施流動人口健康促進行動計劃,全面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進一步提高覆蓋面、精準性和可及性,流動兒童預防接種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覆蓋率達到90%以上。提供從婚檢、孕前檢查到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等覆蓋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省殘聯負責)
????(四)推進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資源整合,完成鄉級整合任務,推動省以下機構的全面融合。(省衛生計生委、編辦負責)
????八、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
????(一)積極構建省、市、縣三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加快推進衛生計生信息網絡互聯互通。科學規劃信息產業資源,重點建設全員人口信息、居民電子健康檔案、中西醫電子病歷三大數據庫,統籌建設和深化涵蓋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等六大業務應用信息系統。加快推進居民健康卡建設與應用,有效共享各項信息。推動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以及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間的信息授權使用。(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省發改委、工信委、省委網信辦、省統計局配合)
????(二)整合健康管理及醫療信息資源,積極實施“互聯網+健康醫療”,推動預約診療、線上支付、在線隨訪以及檢查檢驗結果在線查詢等服務,積極發展遠程醫療、疾病管理、藥事服務等業務應用。加強臨床醫學大數據應用發展工作。(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省工信委、省委網信辦、省統計局配合)
????九、加快發展健康服務業
????(一)抓好《關于促進黑龍江省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黑政辦發〔2016〕16號)中相關政策措施落實。(省發改委、衛生計生委負責,省商務廳、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二)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放寬條件、簡化程序,優化醫師多點執業政策環境。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醫師與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明確人事(勞動)關系和權利義務,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應當支持醫師多點執業并完善內部管理。條件成熟的市(地)或省直接管理縣(市)可以探索實行區域注冊,實現“統一注冊,區域通用”。試點放開公立醫院在職或退休主治以上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或開設工作室。(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省人社廳配合)
????(三)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黑政辦發〔2016〕5號)規定,全面推進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重點在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和中醫藥養老、康復、旅游等領域有所突破。(省中醫藥管理局、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改委配合)
????(四)促進醫養結合與醫療旅游發展。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實施意見的通知》(黑政辦發〔2016〕28號)規定,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促進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相結合。實施健康老齡化工程,啟動醫養結合項目試點,推動護理、康復、臨終關懷等醫養結合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以及老年康復、老年護理等專業醫療機構。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完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發展醫療旅游。(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旅游發展委、財政廳、人社廳、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省發改委、商務廳配合)
????十、加強組織實施
????(一)健全組織領導體制和工作推進機制。適應深化醫改工作需要,調整省醫改領導小組,強化對全省醫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參照省里模式建立健全強有力的醫改組織領導體制和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支持和鼓勵建立醫療、醫保、醫藥統一的管理體制。建立將醫改納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等約束機制。明確各地政府、各有關部門責任,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推進改革政策和任務落實,對工作不力或進展緩慢的,強化督查和問責。(省醫改辦、各級政府負責)
????(二)強化經驗總結和重大政策研究。立足我省實際,及時總結推廣基層成熟經驗。加強對“三醫聯動”及公共衛生等重大政策問題研究,努力破解醫改難題。(省醫改辦、各級政府負責)
????(三)加強醫改正面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大醫改政策解讀和正面宣傳力度,及時解疑釋惑,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群眾合理預期和就醫行為。(省醫改辦、省委宣傳部、各級政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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