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實施有關病種臨床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范診療行為,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托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床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床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床路徑一并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col/col41/index.html)發布,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并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床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床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核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床路徑作為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床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核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床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床路徑實施后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床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床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床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床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床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床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床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