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出臺了《關于公布外照射治療(重離子放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 一、相關背景
???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精神,根據國家醫保局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落地工作部署,填補我省臨床放療領域重大空白,新增外照射治療(重離子放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質量醫療服務的需求。
??? 二、主要內容
??? (一)新增外照射治療(重離子放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在杭省級公立醫院按試行價格執行,試行期限自本通知執行之日起2年(另有規定除外)。
??? (二)各設區市如開展本通知公布的新增項目,要嚴格執行規定的項目編碼、名稱、內涵、計價單位、除外內容、備注等,并根據當地醫療水平、經濟狀況和醫院等級等情況,在不高于省級試行價格前提下,依法制定本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新增項目的試行價格。
??? 三、適用對象
??? 新增項目適用全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試行價格適用在杭省級公立醫院。
??? 四、注意事項
???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
??? 五、關鍵詞解釋
??? 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尚未列入現有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確需單獨立項收費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 六、新舊政策差異
??? 新增的外照射治療(重離子放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是我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現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未覆蓋的新醫療技術或醫療活動。
??? 七、文件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 解讀單位: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 解讀人:王炳南
??? 聯系電話:0571-8705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