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實施有關病種臨床路徑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范診療行為,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床路徑管理工作,委托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床路徑。上述臨床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col/col41/index.html)上發布,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2017年縣醫院適用版)
一、原發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初治原發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ITP)(ICD-10:D69.3)既往亦稱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二)診斷依據。
根據《血液病診斷和療效標準》(張之南、沈悌主編,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三版)和中華醫學會血液學分會止血與血栓學組,成人原發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診斷與治療中國專家共識(2016年版) [J],中華血液學雜志,2016,37( 2 ): 89-93。
ITP的診斷是臨床排除性診斷,其診斷要點如下:
1.至少2次血常規檢查示血小板計數減少,血細胞形態無異常。
2.脾臟一般不增大。
3.骨髓檢查:巨核細胞數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礙。
4.須排除其他繼發性血小板減少癥:如自身免疫性疾病、甲狀腺疾病、淋巴系統增殖性疾病、骨髓增生異常(再生障礙性貧血和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惡性血液病、慢性肝病脾功能亢進、常見變異性免疫缺陷病(CVID)以及感染等所致的繼發性血小板減少,血小板消耗性減少,藥物誘導的血小板減少,同種免疫性血小板減少,妊娠血小板減少,假性血小板減少以及先天性血小板減少等。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鄧家棟臨床血液學》(鄧家棟主編,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 和中華醫學會血液學分會止血與血栓學組, 成人原發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診斷與治療中國專家共識(2016年版) [J],中華血液學雜志,2016,37( 2 ): 89-93。
1.糖皮質激素作為首選治療:可常規劑量或短療程大劑量給藥。
2.急癥治療:適用于嚴重、廣泛出血;可疑或明確顱內出血;需要緊急手術或分娩者。
(1)靜脈輸注丙種球蛋白。
(2)輸注血小板。
(四)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日為14天內。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D69.3?原發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ITP)(ICD-10:D69.3)既往亦稱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疾病編碼。
2.血液檢查指標符合需要住院指征:血小板數<20×109/L,或伴有出血表現或出血危險(如高血壓、消化性潰瘍等)。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明確診斷及入院常規檢查需2-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隱血;
(2)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輸血前檢查、血沉、血涂片、血型、自身免疫系統疾病篩查;
(3)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
2.發熱或疑有感染者可選擇:病原微生物培養、影像學檢查;
3.骨髓形態學檢查。
(七)治療開始于診斷第1天。
(八)治療選擇。
1.糖皮質激素作為首選治療:注意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的部分患者可出現骨質疏松、股骨頭壞死,應及時進行檢查并給予補鈣等預防治療。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還可出現高血壓、糖尿病、急性胃黏膜病變等不良反應,也應及時檢查處理。。
(1)潑尼松:起始劑量為1.0 mg·kg-1·d-1(分次或頓服),病情穩定后快速減至最小維持量(<15 mg/d),如不能維持應考慮二線治療,治療4周仍無反應,說明潑尼松治療無效,應迅速減量至停用。
(2)大劑量地塞米松(HD-DXM):40 mg/d×4 d,建議口服用藥,無效患者可在半個月后重復1個療程。治療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血壓、血糖的變化,預防感染,保護胃黏膜。
2.急癥治療:適用于嚴重、廣泛出血;可疑或明確顱內出血;需要緊急手術或分娩者。
(1)常用劑量400 mg·kg-1·d-1×5 d或1 000 mg/kg給藥1次(嚴重者每天1次、連用2 d)。必要時可以重復。IVIg慎用于IgA缺乏、糖尿病和腎功能不全的患者。
(2)輸注血小板。
(九)出院標準。
不輸血小板情況下,血小板>20×109/L并且持續3天以上。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經治療后,連續檢測血常規兩次,血小板持續低于10×109/L并大于1周,則退出該路徑。?
二、原發性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臨床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原發性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ICD-10:D69.3?)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4?天內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完成病歷書寫 □?開化驗單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對癥支持治療 □?向患者家屬告病重或病危通知,并簽署病重或病危通知書(必要時) □?患者家屬簽署輸血知情同意書、骨穿同意書 |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入院檢查 □?骨髓穿刺術(形態學檢查) □?繼續對癥支持治療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向患者及家屬交待病情及其注意事項 |
重 ? 點 ? 醫 ? 囑 |
長期醫囑: □?血液病護理常規 □?一級護理 □?飲食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隱血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沉、凝血功能、血涂片、血型、輸血前檢查、自身免疫系統疾病篩查、腫瘤系列 □??血小板自身抗體檢測 MAIPA(有條件時) □?14C呼氣試驗 □?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或全身CT(有條件時) □?輸注血小板(有指征時) □?其他醫囑 |
長期醫囑: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血常規 □?骨穿 □?骨髓形態學 □?輸注血小板(有指征時) □?其他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入院護理評估 □?宣教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血液病知識宣教 |
病情 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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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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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住院第3-13天 |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上級醫師查房 □?復查血常規 □?觀察血小板變化 □?根據體檢、骨髓檢查結果和既往資料,進行鑒別診斷和確定診斷 □?根據其他檢查結果進行鑒別診斷,判斷是否合并其他疾病 □?開始治療 □?保護重要臟器功能 □?注意觀察皮質激素的副作用,并對癥處理 □?完成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確定有無并發癥情況,明確是否出院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向患者交代出院后的注意事項,如:返院復診的時間、地點,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等 |
重 ? 點 ? 醫 ? 囑 |
長期醫囑(視情況可第二天起開始治療): □?糖皮質激素:常規劑量(潑尼松1mg?Kg-1???d-1)或短療程大劑量給藥(地塞米松40mg?d-1×4d) □?丙種球蛋白400 mg·kg-1·d-1×5 d或1 000 mg/kg給藥1次(嚴重者每天1次、連用2 d)(必要時) □?重要臟器保護:抑酸、補鈣等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復查血常規 □?復查血生化、電解質 □?輸注血小板(有指征時) □?對癥支持 □?其他醫囑 |
出院醫囑: □?出院帶藥 □?定期門診隨訪 □?監測血常規 |
護理 工作 |
□?觀察病情變化 □?護理評估 □?宣教 |
□?指導辦理出院手續 □?血液病知識宣教 |
病情 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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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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