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榆林市榆陽區位于陜西省北部,2012年被確定為國家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單位。近年來,榆陽區針對醫療救助資金來源不確定、需求支出不可控、救助效果不徹底“三大難題”,構建城鄉統籌、規則統一、科學分類、全面覆蓋的醫療救助體系,為改善民生、維護穩定做出了貢獻。
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全力構建醫療救助體系
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自2012年開展國家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以來,不斷突破創新,逐步構建醫療救助體系。
一是明確了負擔導向式的制度設計思路,準確界定救助目標人群,依據不同人群負擔能力的差異,分類制定規則,將實際醫療負擔降低到其可以承受的范圍內。
二是只規定不予救助的改善性醫療行為和不合規費用,將維系生命所必須的基本醫療行為均納入救助范圍,避免救助盲區。以居民收入水平界定救助目標人群,提高政策說服力和制度操作性;同時實行陽光救助,確保公平公開。
三是以醫保和醫療部門提供的上年度已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數據為樣本,建立數學模型,科學推算救助資金支出。同時將城鄉之間、上級撥付與本級配套、常規醫療救助與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各方面醫療救助資金統籌整合,一個科目核算管理、區財政兜底保障,盤活資金存量。
四是在本地醫療救助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特困供養人員、城鄉低保對象和重點優撫對象提供“一站式”救助服務。異地就醫的重點救助對象在完成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后,由區民政局受理審核通過后,區人民醫院作為第三方可以在當天以現金形式兌付救助資金,“一站式”救助和“第三方兌付”相結合,充分體現“救急難”的要求。
具體按照以下規則進行醫療救助:
1.農村五保對象和城市低保“三無”對象,對全部自負醫療費用實行全額救助,無起付線、無封頂;
2.城鄉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和見義勇為負傷人員,不設起付線,全部自負醫療費用(含報銷目錄外的住院和特殊門診費用)按65%的比例救助,一般疾病年救助限額2萬元,重特大疾病年救助限額10萬元;
3.城鄉低保家庭中所有成員的全年累計普通門診費用,超過城鄉低保標準三個月總額的,超出部分按65%的比例救助,家庭年救助額度最高不超過城鄉低保年標準;
4.其他城鄉困難群眾自負合規醫療費用(報銷目錄內的住院和特殊門診費用)超過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民人均純收入的超出部分,按65%的比例救助,一般疾病年救助限額2萬元,重特大疾病年救助限額10萬元。
2012-2014年,共救助各類對象10153人次,發放救助資金5115萬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349例,平均救助水平達到了3.45萬元。
2015年,榆陽區重新修訂出臺《榆陽區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在10個方面進行了改進和提升。
(一)重新認定救助對象條件,促進救助資金合理分配。將原本界限模糊的其他困難群眾重新定義劃分為低收入和因病致貧兩個層次,城鄉同類對象的救助門檻較原制度分別有23%至92%不等的大幅度降低。
(二)徹底消除城鄉壁壘,實現平滑銜接和無差別救助。統一用城市低保年標準1.5倍作為城鄉低收入對象的收入認定線,統一用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為城鄉因病致貧對象的收入認定線,救助起付線均為收入認定線的50%,救助比例分別為60%和50%。從而實現了特困供養、低保、低收入和因病致貧四種人員在認定條件和救助標準上的平滑銜接過渡,以及同類人員城鄉之間的無差別均等救助。
(三)重特大疾病救助與常規救助融合。統一與融合重特大疾病與常規醫療救助,不再單獨表述和分別核算,避免了二次救助帶來的成本增加和資源浪費。
(四)取消重點和低收入對象救助封頂線,避免救助不足。隨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全面開展,榆陽區取消了重點和低收入對象的住院救助封頂線,因病致貧對象的住院救助封頂線仍保持10萬元。2015年度實施的2828人次住院救助中,最高單人年度累計救助金額未突破10萬元,在制度層面為有效避免極重負患者的救助不足做好儲備的同時,也凸顯了醫療救助的“托底”意義。
(五)完善和提升門診救助水平,補齊救助短板。新辦法將所有救助對象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特殊門診費用完全按照住院費用核算救助,2015年度共實施174人次,兌付救助資金59.2萬元,其中單次救助最高達到3.5萬元。同時將普通門診救助范圍拓展到低收入對象,按照與住院救助相同的起付線和比例,最高可救助到城市低保年標準。2015年度榆陽區共實施普通門診救助307人次,兌付救助資金90.4萬元,其中低收入對象的救助人次和救助支出分別占到了52%和38%。
(六)整合規范申請審批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制定了《榆陽區醫療救助操作規程》,將低收入和因病致貧對象與城鄉低保的對象認定和管理統一合并進行,并鼓勵基層對收入財產符合條件的對象進行提前摸底和調查審核認定,經過認定的對象在定點醫院發生符合救助條件的自負醫療費用,即可進行“一站式”救助結算。2015年度共認定低收入對象3298人,因病致貧對象428人,其中通過“一站式”和委托結算實施救助1964人次,實時兌付救助資金1248萬元。
(七)改進醫后救助支付方式,實現患者、醫院、政府部門三方互惠共贏。委托區人民醫院參照“一站式”流程進行實時救助核算和現金支付。在縮短救助周期的同時極大減輕了救助對象的醫療壓力,被委托醫院在擴大宣傳影響的同時實現了部分患者的就地轉化,相關政府部門也在分散轉移核算支付工作量的同時,盡可能的避免了救助資金長期賬面滯留。2015年度榆陽區通過委托醫院完成實時結算2307人次,占救助總人次的73%,兌付救助資金1582萬元,占救助總支出的84%。
(八)推行免押金欠費治療機制,杜絕極端事件發生。“一站式”醫療救助結算服務通常都會要求救助對象提前繳納住院押金和在治療期間全額續費,出院結算時再一次性進行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退費。新辦法建立了救助資金預撥和定期結算機制,按比例提前預撥救助資金至各定點醫院,在后續定期結算中逐步核銷。各定點醫院得到預撥資金支持后,在掛號、診療和入院各環節給予醫療救助對象優惠優先照顧,從制度上建立特困供養人員全額欠費、低保和低收入人員根據醫保和醫療救助規則按比例欠費治療的實施方案和綠色通道,從而大幅度降低低收入對象就醫門檻和支付壓力,杜絕沖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極端事件發生。
(九)探索救助資金籌集保障方式,確保制度可持續運行。區財政作出預期性安排和兜底性保障,并探索將區本級配套的最低生活保障結余資金適當調整用于低保人員的醫療救助。
(十)對特殊群體給予優待照顧,體現人文關懷。對重點優撫對象和見義勇為負傷人員直接參照低保對象標準進行救助,2015年度共救助此類對象111人次,兌付救助資金66.9萬元;對低收入群體以外的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直接參照標準進行救助,2015年度共有4人直接受益8308元;對各類別救助對象中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原救助比例基礎上提高10%,有封頂線限制的則上浮50%,全年救助各類未成年對象105人次,兌付救助資金86萬元,其中提高比例和封頂線的受益部分為1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