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0日,國家衛計委發布《關于盡快確定醫療費用增長幅度的通知》,通知對醫療控費提出明確要求,到2017年底,全國醫療費用增長幅度要降到10%以下。
根據《意見》,各省(區、市)要根據不同地區醫療費用水平、不同類別醫院功能定位、醫療服務需求增長等因素,確定本地區年度醫療費用增長幅度(以下簡稱控費目標)。
《意見》指出,控費目標的確定,應當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醫保基金運行和群眾承受能力相協調。根據自上而下、層層分解的原則,將控費目標逐級分解到各地市(縣市)和公立醫院。
此外,國家衛生計生委屬(管)醫院和國家中醫藥局屬(管)醫院按照屬地化原則,納入當地醫療費用控制范圍。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建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監測體系,根據費用指標監測結果,對本地區醫院醫療費用增長情況進行排序,定期公開排序結果。
控費目標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調整一次。力爭到2017年底,全國醫療費用增長幅度降到10%以下,控費目標如何實現?
2015年10月,國家衛計委、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5部委聯合印發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從8個方面提供了可操作的舉措。
具體包括: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重點加強對用藥、耗材、大型醫學檢查等行為的監管;強化醫療機構內控制度,提高內部運行效率;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嚴格控制建設標準;降低藥品耗材虛高價格,完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實施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規范診療行為的內在激勵機制;破除以藥補醫,建立公立醫院科學的補償機制;構建分級診療體系,提高醫療服務體系的整體效率;實施全民健康促進和健康管理,從源頭上控制醫療費用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