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件制定背景
??? 為規范我市醫療機構放射診療工作管理,進一步強化放射性危害防治主體責任落實,切實保障我市醫療機構放射工作人員、患者/受檢者和公眾健康權益,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管理辦法》(國衛辦職健函〔2022〕110號)、《關于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職健函〔2021〕621號)和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局《關于印發2025年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設備穩定性監測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衛函〔2025〕46號)工作要求,結合我市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相關部署,起草制定《2025年淄博市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設備穩定性檢測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 二、主要內容
??? 實施方案主要從目標要求、治理內容、組織實施、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具體工作措施和要求。
??? (一)治理范圍
??? 全市使用放射診療設備的全部醫療機構。
??? (二)工作目標
??? 各醫療機構運行使用的放射診療設備穩定性檢測達到以下目標:一是全市醫用X射線診斷、介入放射學等放射診療設備穩定性檢測率達到85%以上;二是全市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螺旋斷層治療裝置、X和γ射線立體定向放射治療系統、后裝γ源近距離治療裝置等放射診療設備穩定性檢測率達到100%;三是全市正電子發射斷層成像(PET)、單光子發射斷層成像(SPECT)等核醫學放射診療設備穩定性檢測率達到90%以上;四是全市完成穩定性檢測的放射診療設備合格率達到95%以上;五是全市醫療機構放射危害防護管理進一步規范、放射危害防護環境明顯改善。
??? (三)治理內容
??? 一是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穩定性檢測;二是介入放射學設備穩定性檢測;三是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等放射治療設備穩定性檢測;四是核醫學放射診療設備穩定性檢測;五是放射診療設備安全防護與質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