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社發局,兗礦集團衛生預防中心,市直及省駐濟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適應新形勢下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規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診療行為,確保醫療質量和安全,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臨床路徑管理
1.合理確定臨床路徑病種。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在充分研判近三年各臨床科室出院患者情況的基礎上,以常見病、多發病為重點,優先將各臨床科室出院人次排名前五位的病種納入臨床路徑管理。2017年年底前,全市三級綜合醫院實施臨床路徑的病種要達到300種以上、二級綜合醫院達到150種以上,其他醫療機構根據自身實際合理確定實施臨床路徑病種數。
2.科學設計臨床路徑。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確定實施臨床路徑的病種后,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充分論證,參照國家衛計委發布的指導原則,確定科學、合理、規范的具體路徑。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確定實施的臨床路徑病種需經市衛計委備案后實施;其他醫療機構報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3.嚴格實施臨床路徑。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確定實施的臨床路徑病種,必須完整嵌入到內部電子病歷系統,確保每個操作環節、路徑步驟完整準確。否則,視為無效路徑。對確需在診療過程中發生變異或退出臨床路徑的病例,臨床科室主任應主動向醫療機構醫務部門報備后方可實施。2017年年底前,全市三級綜合醫院符合進入臨床路徑的患者入組率達到50%以上、入組完成率達到70%以上;二級綜合醫院符合進入臨床路徑的患者入組率達到80%以上、入組完成率達到70%以上。
4.定期報送制度。實行月報告制度,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務必于每月13日前,將上一個月臨床路徑實施情況(詳見附件)報送至市衛計委、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5.公示公開制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電子屏、宣傳欄、固定展板等形式廣泛宣傳實施臨床路徑的重要意義和實施病種,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對未嚴格執行公開制度的臨床路徑病種,不予認可。
6.積極推進按病種收費制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在實施臨床路徑的基礎上,參照市人社局、市衛計委聯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工作的通知》(濟人社字〔2017〕25號)文件精神,確定一批實施臨床路徑的病種,實行按病種收費。對符合條件納入臨床路徑的出院患者,醫療機構收取的住院費用總額不得超過按病種收費最高限價。2017年年底前,全市二級、三級綜合醫院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低于100種。具體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病種請于2017年11月10日前報市衛計委、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也要在醫療機構內部顯著位置予以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進一步規范藥品醫用耗材采購行為
1.嚴格執行藥品集中采購政策。嚴格落實省衛計委等11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全省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重點及醫用耗材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魯衛醫字〔2017〕54號)精神和有關藥品采購要求,按照“應采盡采”的原則,除麻醉藥品等國家另有規定的藥品外,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配備使用的藥品必須全部通過山東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進行集中采購,堅決杜絕網下采購行為。村衛生室配備使用的藥品,原則上由鄉鎮衛生院統一網上采購、統一結算,村衛生室不得自行采購藥品。自2017年12月31日起,全市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啟動實施“兩票制”。
2.嚴格執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政策。嚴格落實血管介入類等十個類別的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凡納入省級集中采購范圍內的耗材品種,醫療機構必須在省平臺上采購中標產品,進行網上交易。各級醫療機構不得采購已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的非中標產品。
3.建立定期通報和約談制度。市衛計委將進一步整合藥品醫用耗材采購職能,定期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采購藥品醫用耗材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公開通報。對連續兩次通報的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實行約談和曝光制度,結果納入對縣市區年度考核“一票否決”內容。同時,加大對醫務人員違反“九不準”規定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問題嚴重的醫療機構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違法違紀事件移交紀檢監察和司法部門辦理。
三、進一步加強臨床合理用藥
1.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全市二級及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要按照省、市要求,將基本藥物(包括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基本藥物,下同)作為臨床首選藥物,并逐步達到一定配備使用比例。確因診療需要配備使用中標產品以外的藥品,應經本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研究確定,通過省平臺集中采購。
2.完善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配備使用政策。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的基礎上,可按照省衛計委、省人社廳《關于調整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政策的通知》(魯衛藥政字〔2017〕7號)文件要求,遴選部分非基本藥物。非基本藥物采購金額占本機構藥品采購總金額的比例不得超過30%。非基本藥物的遴選使用,要以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藥為重點,堅持防治必需、臨床首選、價格合理、中西藥并重的原則,按照藥事管理相關規定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并執行零差率銷售政策。
3.嚴格落實抗菌藥物各項制度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省衛計委《關于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遏制細菌耐藥工作的通知》(魯衛醫字〔2017〕26號)要求,嚴格實行抗菌藥物目錄備案制,嚴格控制抗菌藥物購用品種品規數量,嚴格限制臨時采購抗菌藥物品種和數量,加強醫師處方權限管理,完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技術支撐體系。要不斷加強重點科室抗菌藥物臨床使用的監控管理,對醫療機構中抗菌藥物臨床使用量大、使用級別高、容易產生問題的重癥監護病房(ICU)、新生兒室、血液科病房、呼吸科病房、神經科病房、燒傷病房等科室,建立處方點評制度,定期組織相關專家對抗菌藥物處方、醫囑進行重點專項抽查點評。對點評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跟蹤管理和干預,實現持續改進,并將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處方權授予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4.明確責任、強化監督管理。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藥品合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相關責任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具體責任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合力推進抗菌藥物及其他藥品臨床合理使用。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加強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和定期督導檢查,醫療機構自查應至少每季度進行1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督查原則上每年不少于2次。
以上三項重點工作將納入全市二級以上醫院等級評審、臨床重點專科申報、醫療機構校驗、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審核備案等事項的前置條件,采取“一票否決”制。凡未達到上述要求的,不得向市衛計委提交有關評審評價、申報備案等材料。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臨床路徑實施情況統計表/upload/201710/16/201710160933229203.doc
濟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