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有關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工作的要求,自2025年4月1日起,參保人持本統籌區未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的紙質處方或統籌區(州市)以外的外配電子處方,購買統籌基金支付的藥品將不能享受醫保報銷。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看病購藥的不受政策調整影響。
??? 為方便群眾就近就便購藥,參保人可通過各地醫保部門官網或微信公眾號查詢開通門診慢性病結算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醫院)、開通便門診或夜間門診的醫療機構,以及可以使用本統籌區定點互聯網外配處方的定點零售藥店,也可通過點擊下方鏈接查看各統籌地區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