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資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報資料一式一份,應當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內容完整、清晰、不得涂改,政府及其他機構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二)申報資料使用復印件的,復印件應當清晰并與原件一致,各項申報資料中的申請內容應當具有一致性。
(三)各項文件除證明文件外,均應當以中文形式提供,并在每份資料加蓋企業印章,境外企業由代理人機構蓋章,境內企業由申請人蓋章。
二、申報資料的具體要求
(一)醫療器械注冊指定檢驗申請
1.申請可在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中直接填寫;
2.指定檢驗申請是重要資料,表內各項內容要按填表說明認真填寫完整;
3.表內各項內容要前后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4.表內需要簽章處,要規范填寫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醫療器械檢驗機構檢驗能力證明
1.申請人/代理人名稱要與申請中一致;
2.產品名稱要與申請及技術要求中一致;
3.型號規格要與申請中一致;
4.證明中各項內容要規范填寫,并加蓋檢驗機構公章。
(三)技術要求
1.產品名稱要與申請和檢驗能力證明中一致;
2.型號規格要與申請和檢驗能力證明中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