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出具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意見的函 |
食藥監械監便函〔2015〕14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給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出口產品提供便利,規范出具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的管理工作,我司制定了《出具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15年3月20日前將意見和建議反饋我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同時將書面意見和電子版反饋至我司,其他單位或人員的意見可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報送。
聯 系 人:張文杰、趙彬
聯系電話:022-23370193、010-88331405
傳 真:022-2312119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出具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器械監管司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