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場監管械注〔2014〕329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新的有關醫療器械注冊的法規規章要求,為規范統一我市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形式,現將《天津市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予以印發,請于2015年1月1日起按照《指南》提交注冊申報資料。
為方便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查詢,并為注冊申請人填報有關注冊申報資料提供指導和服務,我委編寫了第二類醫療器械(包括體外診斷試劑)申報資料目錄和部分申報資料模板,現于我委官網下載區發布(http://www.tjaic.gov.cn/),供注冊申請人參考。
特此通知。
天津市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指南
一、注冊申報資料應有封面頁和所提交資料目錄,目錄中應包括申報資料的一級和二級標題,每項一級標題對應的資料應編制頁碼,每項二級標題對應的資料再單獨編制頁碼。
二、申報資料一式一份,其中產品技術要求一式兩份(其中一份應隨注冊申報資料編碼排序),應采用A4規格白色復印紙打印或復印(包括最小銷售單元的標簽樣稿),內容應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三、申報資料使用復印件的,復印件應當清晰并與原件內容一致。
四、申報資料應按照目錄順序排列整齊,可用夾子等夾好(不需裝訂成冊)。
五、各項申報資料中的內容應當具有一致性。電子文檔應與紙質資料保持一致。
六、電子文檔一般均應為word文檔,并且可編輯、修改;同時還應提交單獨的、僅包含技術要求性能指標部分的電子文檔(以光盤提供,裝在塑料硬質盤套內,貼附于A4規格白色復印紙上,置于申報資料末頁)。
七、申報資料封面頁應蓋有申請人公章(簽章),其他每一單項資料加蓋騎縫章,并在首頁加蓋公章。
八、補充資料應按照上述原則提交封面頁、編制目錄及頁碼,并按照目錄順序排列整齊提交。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