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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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理順職責,推進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調整成立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陜政字〔2010〕147號)和國家七部委聯合下發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衛規財發〔2010〕64號),我辦擬定了《陜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機構職責(試行)》,經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體會議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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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陜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機構職責(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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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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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機構職責(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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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級各成員單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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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門承擔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提交醫療機構集中采購藥品的品種、規格,負責對醫療機構執行藥品"三統一"結果和履行采購合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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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省藥品統一配送工作,對參加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其申報藥品的資質及有關證明文件進行審核,對入圍藥品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提供藥品質量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良記錄等信息,加大對明顯低于成本投標藥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受理并查處全省藥品"三統一"工作中有關藥品質量和配送的申訴、投訴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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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風、監察部門負責對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的監督,受理有關藥品"三統一"的檢舉和投訴,對違紀違規行為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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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管理部門負責對企業遞交的價格文件、中標藥品價格的審核備案,并對價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并查處藥品"三統一"工作執行過程中價格方面的申訴、投訴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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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參加藥品"三統一"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提供的營業執照信息進行核對,對中標企業、配送企業、醫療機構違反合同的行為及藥品"三統一"采購過程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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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門負責對開展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的經費保障,對統一采購活動進行監督;并與相關廳局一起研究制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后的補償辦法,并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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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對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的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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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參與制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政策,結合醫改,指導協調"三統一"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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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參與制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采購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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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部門負責有關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備案,對執行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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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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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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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協調、推動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負責制定工作計劃,公告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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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據實施意見,制定實施細則、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等,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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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編制藥品、醫用耗材采購目錄,確定采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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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建并管理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評標專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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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導、管理并監督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按照規定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藥品集中采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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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導并監督各市藥品"三統一"工作,加強對各市和省級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將各項指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各市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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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審核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報送的采購文件及集中采購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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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組織對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企業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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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負責調查、處理相關投訴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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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集中采購工作結束后,負責上報和發布集中采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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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向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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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負責向社會發布全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動態,對藥品集中采購各個環節、各類信息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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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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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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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實施細則,編制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文件(須使用國家藥品編碼),報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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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企業及藥品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工商資質證明材料和價格文件等,并提請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 (三)具體協助組織實施藥品評價、品種遴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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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請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并公告集中采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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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組織中省醫療機構與藥品配送企業按藥品"三統一"采購結果簽訂藥品購銷合同,并協助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合同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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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組織實施統一配送工作,監督指導各市藥品統一配送工作,受理有關藥品配送工作的申投訴,協調處理配送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中標藥品質量和配送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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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負責本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的技術管理、網絡安全、數據和設備的維護,提供藥品采購和運行監管載體、網絡技術支持和相關的服務;開展網上藥品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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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為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提供與集中采購相關的信息查詢和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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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定期統計分析、匯總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網上藥品采購、配送、回款情況,做好網上監控,實現網上采購和醫療機構用藥情況的動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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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及時維護和管理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集中采購藥品的基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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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根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藥品質量、藥品不良反應、企業不良記錄等信息,按規定及時做出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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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及時報送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的信息和統計資料,組織相關的業務技術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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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協助調查和處理相關申投訴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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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向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并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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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承辦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三統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