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藥事藥械〔2022〕2號
各醫療機構,相關生產企業、配送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病毒檢測策略,服務疫情防控需要,根據國務院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的《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的通知》內容,現就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掛網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申報
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生產企業可在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www.smpaa.cn),“網上辦事”欄中的“醫療器械資證系統”中申報平臺賬號。
獲得平臺賬號的生產企業,登錄系統后,依次點擊菜單:醫用耗材--信息申報--基礎信息填報,進入耗材申報功能填報抗原試劑產品信息及外省市價格信息(指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重慶、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河北、遼寧、湖北、湖南15省;如沒有外省市價格的,可以上傳無外省市價格承諾書)。
為簡化操作流程,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在填報基礎信息時無需提交醫院采購意向書,申報審核通過后,由醫保部門發布統編代碼。
二、掛網議價采購
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可由醫療機構和終端供應企業自主議價并通過陽光平臺采購。參考最近全國省級集中采購最高中選價格,暫設定議價黃線定為9元/人份,議價超過黃線,系統將提示醫療機構。
三、其他
1、原則上醫療機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線上、線下兩種渠道采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
2、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相關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請盡快在陽光平臺注冊并維護相關信息。
特此通知
聯系電話:18916878536
18916878520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