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網上續簽第三年協議等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2/26
歷史中標
摘要:
協議簽訂時間:2025年1月2日9:00-2025年1月15日17:00
聯系電話:0571-12393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140號(省行政中心三號院1號樓1樓省藥械采購中心)
正文:
各市醫療保障局、相關醫療機構、相關企業:
按照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工作部署和要求,將開展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網上續簽第三年協議等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開展范圍
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中選產品。
二、開展對象
已填報首年協議采購量的醫療機構、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中選企業。
三、協議簽訂
請各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于2025年1月2日9:00至2025年1月15日17:00登錄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https://zhyb.ybj.zj.gov.cn/#/Index)簽訂本次集中帶量采購續簽購銷協議。
醫療機構簽訂路徑:耗材交易管理-帶量采購管理-合同管理。
企業簽訂路徑:耗材交易結算-合同簽訂。
四、其他事項
(一)各市、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續簽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要做好相關醫療機構指導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按統一要求高質量完成協議續簽工作。
(二)各醫療機構、各中選企業首年及第二年協議量未完成的,應在第三年(即本年度)繼續采購,待整個采購周期結束后,合并統計三個年度協議執行情況。
(三)各醫療機構無需重新報量,原則上采購周期內總采購量應為首年協議采購量的3倍,每年度協議采購量不低于上年實際采購量的95%,不低于同中選企業上年協議采購量的90%。
聯系電話:0571-12393。
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140號(省行政中心三號院1號樓1樓省藥械采購中心)。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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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診斷試劑可以申請國家醫保代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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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廣州平臺的QQ群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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