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省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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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醫用耗材和檢驗檢測試劑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2017年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實施方案》精神,徐州市啟動開展醫用耗材和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陽光采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人
全市所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市中心血站等。鼓勵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參加醫用耗材集中陽光采購。
二、集中陽光采購目錄
根據省、市相關部門及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泰州市集中采購結果的基礎上,實行集中陽光采購(集中陽光采購產品目錄詳見附件1)。
三、采購模式
政府主導,以市為單位醫用耗材集中陽光采購。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必須通過“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藥品(耗材)網上集中采購與監管平臺”( http://jsxz.gov.emedchina.cn/)采購醫用耗材,實行統一組織、統一平臺和統一監管。
四、集中陽光采購周期
1、原則上為二年。
2、在集中陽光采購周期內,對集中陽光采購品種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網上采購動態監管機制,集中陽光采購品種價格根據市場和政策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五、工作機構
市耗材集中陽光采購辦公室協調人社、物價、食藥監等部門共同制定工作規則、研究集中陽光采購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
六、服務機構
海虹醫藥電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為本次集中陽光采購的服務機構,協助完成醫用耗材集中陽光采購工作,提供采購、配送技術服務,維護平臺,受理業務咨詢及處理相關申、投訴等。
七、報名及采購文件獲取
(一)報名資格要求
本次集中陽光采購只接受國內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和進口醫用耗材國內總代理商的申報,不設總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級代理商的申報,此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應覆蓋全市。同一進口醫用耗材只能由一家總代理申報,總代理商代理的產品必須具有國外生產廠家出具的授權書方可申報。
申報企業只能授權一個自然人參加本次醫用耗材集中陽光采購活動,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報名所需資料
1、申報企業申請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2);
2、申報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生產許可證(副本);
4、經營許可證(經營企業提供);
5、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三證合一企業不需要提交);
6、非實際生產企業申報的須遞交銷售代理協議或者授權委托書;
上述報名資質文件(紙質)均需加蓋申報企業鮮章。
(三)采購文件獲取
被授權人攜帶身份證及報名資料現場購買采購文件(光盤),150元/份。不提供郵購服務,售出后不退。
報名地址:徐州市新城區鏡泊西路與漢風路交界處(市政府西側)吉田商務廣場B棟213室
咨詢電話:17768144589 13357727440
八、報名時間
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雙休日接受報名)
九、其他
附件1《徐州市醫用耗材集中陽光采購產品目錄》中涉及的申報企業在以上時間內報名,其他申報企業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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