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藥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國保辦發〔2020〕59號)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于2021年1月4日要求平臺相關醫藥企業提交《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截至5月10日,仍有部分醫藥企業未按要求提交,具體名單詳見附件(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10日)。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有關單位高度重視信用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方網(www.ggzyzx.jl.gov.cn)右側的系統登錄模塊,點擊“耗材系統登錄”和“試劑采購系統”,進入基礎數據庫上傳承諾書。
二、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截止2021年6月1日仍未提交承諾書的,我中心將對已中標或掛網的醫藥企業及其產品,在保障臨床需求的前提下停止其掛網。
特此通知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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