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醫保分局,市醫保中心,各相關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冠脈球囊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9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區(縣)醫保分局負責組織轄區內相關醫療機構做好冠脈球囊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及時將本次續簽中選產品的協議采購量分解至轄區內各相關醫療機構,指導轄區內相關醫療機構做好本次續簽中選產品的合同續簽,強化續簽中選產品使用情況和合同履約情況的監測,保障續簽中選產品的采購供應和使用。
??二、冠脈球囊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5年1月1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品的采購量一并納入本年度協議量統計。。
??三、醫療機構在協議期內優先使用本次續簽中選產品,并按照購銷合同在協議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
??四、按汕醫?!?022〕101號文要求,我局將于2025年1月將2025年度國家(省)集采預付醫?;饟芨兜轿唬t療機構應按要求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執行期間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屬地醫保部門反饋。
汕頭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