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藥企業:
為規范集中帶量采購投標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現提醒相關企業嚴禁采取一人代表多家企業參與集采投標活動,即多家企業的投標人不能為同一人。對同品種申報企業中,企業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企業,不得同時參與同一品種的申報,如參與同一品種且申報多個價格的,則取最低申報價為有效報價,且務必上傳企業聲明。
對企業違反要求隱瞞不報經查實的,做以下處理:一是取消其參與的集采報名和中選資格。二是按照《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實施意見》(冀醫保發〔2020〕8號)規定開展失信行為評定,實施懲戒措施,對違規競標、嚴重擾亂正常集采秩序的,評定為嚴重失信行為,上報國家醫保局。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河北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