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投)訴范圍
1、網上開標不成功,但在11月28日前遞交過單獨封裝的紙質報價單。
2、對投標產品的質量層次、投標價和授權等方面存在異議、疑問。
二、申(投)訴時限:?11月28日—12月1日。
三、不予受理的申(投)訴
對申(投)訴事項不明確或申(投)訴理由不合理的不屬于申(投)訴范圍的不予受理。
四、申(投)訴文件遞交要求
醫用耗材投標企業申(投)訴時,申(投)訴人應持投標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將授權明確的具體事項向焦作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提交申(投)訴材料,同時提交一份申(投)訴電子文檔。申(投)訴材料包括投標企業名稱和其委托申(投)訴人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申(投)訴品目號、醫用耗材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位以及申(投)訴理由、目的和相關證明材料等,并逐頁加蓋申(投)訴企業公章。以上紙質材料必須提供原件蓋紅章,傳真件無效。
五、申(投)訴的處理
1、焦作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負責的工作態度和良好的服務意識,采取“集中受理、集中處理”的形式認真接受和處理各投標企業的申(投)訴。
2、對申(投)訴的處理將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開啟投標企業的紙質報價單,以紙質報價單為準。
六、違規處理:
醫用耗材投標企業本著實事求是、誠實守信的原則及時提供全面、真實的申(投)訴證明材料,對提供虛報材料、弄虛作假、歪曲事實、惡意投訴的一經查實,投訴人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將取消本年度中標資格并上報至同級相關監督機構,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相關責任。
請下載《申投訴材料申報表》
焦作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14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