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醫療保障局,各師市醫療保障局,各有關醫療機構及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要求,現就做好兵地彈簧圈、口腔正畸托槽等4批省際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續約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續約范圍
(一)機構范圍
自治區及兵團參加彈簧圈、口腔正畸托槽等4批省際聯盟醫用耗材集采項目的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以及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
(二)品種范圍
(1)彈簧圈省際聯盟集采中選品種;
(2)正畸材料托槽類耗材省際聯盟集采中選品種;
(3)冠脈導引導管省際聯盟集采中選品種;
(4)冠脈導引導絲省際聯盟集采中選品種。
以上各批次中選結果詳見附件1-4,具體中選產品供應清單詳見招采子系統掛網目錄。
二、續約執行時間及協議量
(一)續簽執行時間
1.彈簧圈、正畸材料托槽類、冠脈導引導管醫用耗材第二年采購協議期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冠脈導引導絲接續第二年采購協議期為:2025年2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續簽協議量
彈簧圈、正畸材料托槽類和冠脈導引導絲類耗材續簽協議量以各醫療機構在兵地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填報的續簽需求量為準,冠脈導引導管續簽協議量以各醫療機構在浙江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系統填報的續簽需求量為準。采購協議期內如遇國家或省際聯盟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心臟介入電生理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度暫延續第一采購年度執行,第二采購年度續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安排
兵地藥品和耗材招采子系統分別建立“彈簧圈省際聯盟第二采購年度、口腔正畸托槽省際聯盟第二采購年度、導引導管省際聯盟第二采購年度、省際聯盟導引導絲接續第二采購年度”四個集采項目,并完成相應協議采購量和中選產品數據導入。請醫療機構、生產、配送企業于2024年12月19日—12月31日分別登錄自治區、兵團“藥品和耗材招采子系統”完成配送關系建立和三方協議簽訂。
首次登錄自治區、兵團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系統的相關生產配送企業須在公服網廳完成企業信息注冊、認證和數字證書申領工作,生產配送企業數字證書統一在兵團醫藥招采管理系統內申請。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約定采購量。醫療機構作為采購主體,應按照相關要求,及時簽訂采購協議,暢通中選產品入院渠道,優先采購和使用本次續簽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收到貨物后應及時驗貨入庫和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鼓勵醫療機構在優先采購和使用中選產品且完成協議采購量的基礎上,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在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產品。
(二)保障中選產品供應。中選企業作為供應保障第一責任人,應提前做好相關產品的生產與備貨,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可靠,及時滿足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采購需求。對提前完成協議采購量的醫療機構,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對執行中不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中選企業應采取賠償、退出、備選和應急保障措施,確保患者使用安全。醫療機構在主配企業超過7天未供應中選產品時,可自主啟用備選企業進行供貨,采購量納入協議采購量計算范圍。
(三)強化履約情況監測。各地(州、市)、各師市醫保部門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情況的監督監測,將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配備使用情況、協議采購量完成情況、三方協議簽訂率、按時回款率等納入監督考核范圍,考核評價結果將作為醫保基金結余留用比例和醫保總額控制指標制定的重要依據。確因醫療機構反應中選產品出現供應問題的,經屬地醫保部門核實,醫療機構采購非中選產品的用量不計入集采執行的考核范圍。將中選產品供應、配送情況納入執行監測范圍,對于配送異常產品將視情節,采取約談、對外通報、采集失信行為等措施予以處理,進一步加強履約情況監測。
五、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
自治區醫保局:0991-8805076;
兵團醫保局:0991-2890899;0991-4607077
技術服務:自治區醫保平臺:
招采系統:15026004560
釘釘群:100965009776(耗材企業群)
QQ群:7182085(簽章及數字證書)
兵團醫保平臺:
QQ群:812394496(耗材生產企業群)
195814637(耗材配送企業群)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兵團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