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機構,相關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近期部分企業提交下調醫用耗材產品價格的申請,現將補片等15個產品擬調整價格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18日至8月22日。公示期結束后,相關產品將按調整后的價格更新至我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
企業要履行承諾,根據我省陽光掛網和有關帶量采購執行文件精神,如在其他省級醫藥采購平臺出現掛網價(體外診斷試劑同時參考有效交易價)低于我省掛網價格的,或者在其他地區帶量采購中選價格低于我省帶量采購中選價格的,有關企業應于30天內通過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提出價格調整申請。未按有關要求如實申報的,將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相關規定處理。??????????????????????????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