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執行《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服務規范(1.0版)》有關事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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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醫療機構、各醫藥企業:
近期,國家醫療保障局相繼印發《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在醫療保障服務領域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通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落實信息互聯互通 推進掛網藥品價格治理的通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促進同通用名同廠牌藥品省際間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和《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服務規范(1.0版)》等文件,對全國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更好落實政策,現就做好我區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工作通知如下:
一、產品掛網申報
一是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我區在招采子系統開通專項申報功能,并按批次受理企業提交的掛網申請,經審核、公示、公布等流程后進行掛網供醫療機構采購,全流程服務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是非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含國家談判藥品),按照川藏藥械聯合采購工作機制,各醫藥企業在四川省醫療保障局申請掛網,我區將及時聯動相關數據供區內醫療機構采購。
三是藏藥等其他專項藥械掛網,以我區招采子系統所需資料為準,其全流程服務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經營企業認證
申請承擔我區相關業務的各經營企業需將相關資料在我區招采子系統進行維護,所需資料以招采子系統需求為準。其全流程服務5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其他
一是各相關醫藥企業可自行登錄我區招采子系統(網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hallenter/#/Index?accessToken=123),按需求進行操作即可。
二是《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服務規范(1.0版)》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在我區正式實施,我區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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