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縣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帶量采購項目澄清的補充
各潛在投標人:
????1、2017年2月17日,項目經辦機構就《磋商文件》和潛在投標人的質疑進行統一澄清和回復。在澄清的第3條要求投標人提供2016年全年納稅申請表作為評價依據。因項目配送業績時間段已經調整為“自公告發布之日前一年(2016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3日)”,故原2016年全年納稅申報表已經不能滿足評審需要。現補充調整為:投標人需提交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每月納稅申報表,因評審時2017年2月尚未結束,故2017年2月業績不參與評審。
????2、《磋商文件》第14頁:投標書三(產品報價表冊),該冊只須把《開標一覽表》裝入密封即可。
????本補充作為全椒縣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帶量采購項目磋商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所有潛在投標人具有約束力。
安徽沖鋒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