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和《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惠府〔2023〕44號)等規定,我局決定將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等三項行政職權事項委托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現公告如下:
??? 一、自2024年2月4日起,我局將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委托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我局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備案,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
??? 二、自2024年2月4日起,我局不再受理新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業務。在此之前我局已經在辦的上述許可和備案業務,仍由我局繼續完成許可、備案工作。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