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令第2號),提交申請材料的6家醫療機構,按照第九條規定,符合準入條件,根據《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令第3號),提交申請材料的102家零售藥店,按照第八條規定,符合準入條件。經評估合格,現將擬準入的108家醫藥機構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3月12日—3月18日。
如發現公示名單中醫藥機構有違規違法行為,請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兵團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規劃財務和法規處)投訴舉報。舉報電話:0991-2896078
兵團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