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的通知》(鎮醫保〔2021〕97號)要求,經受理申請、材料初審、考察確認、集體談判等流程,現對擬納入鎮江市醫療保險定點協議管理的2家零售藥店名單(具體附后)予以公示,并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反映問題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市醫保中心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查結后回復。
2.要求: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映內容須真實可靠,并提供確切證據。對反映內容不實的,將不予受理。
3.公示時間: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0日。
4.公示聯系受理方式:
所在區 |
受理部門 |
電子郵箱 |
咨詢電話 |
鎮江市 京口區 |
鎮江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京口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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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92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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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 潤州區 |
鎮江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潤州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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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35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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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 丹徒區 |
鎮江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丹徒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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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3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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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新區 |
鎮江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新區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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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39360 |
5.公示無異議的申報單位,市醫保中心將向社會公布并與其簽訂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
鎮江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