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廣州市發改委、衛生計生委、人社局和財政局聯合制定的《關于調整公立醫院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要求,從2018年12月29日起,中央、省、軍隊、武警在穗公立醫院,廣州市屬、區屬公立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鎮衛生院、村衛生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同步調整1986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2017年7月15日,廣州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啟動,行政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同時取消藥品加成。改革以來的監測數據顯示,納入醫改監測的公立醫院門診、住院藥占比同比分別下降4.20個百分點和5.62個百分點。次均住院藥費降低14.65%,藥占比從2016年的41.62%降至33.86%,達到改革預期目標。
從2018年12月29日起,廣州市全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同步調整1986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二級公立醫院按三級公立醫院基本醫療服務價格下浮10%執行,一級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三級公立醫院基本醫療服務價格下浮20%執行。調價項目主要包括臨床各診療系統類、手術治療類、護理類、中醫及民族醫類項目等,通過“騰空間、調結構”,實現價格平移,合理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降低群眾就醫負擔。
據悉,本次調整對具有普遍性的、影響面較大的醫療服務價格維持不變;而部分難度較高、影響面較小的手術收費則調整幅度相對較大;門診診查費保持不變,三級公立醫院普通門診仍為10元,急診診察費為21元。這一輪調整后,廣州市醫保政策將及時銜接,提高部分按原報銷比例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參保人員負擔不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