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6日,市醫保局印發了《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修訂清創縫合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渝醫保發〔2024〕51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 一、背景依據
???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22〕16號)、《國家醫保局辦公室關于落實2023年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促進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3〕66號)等文件精神,為推動我市醫療機構新技術的臨床應用,滿足群眾醫療服務需求,對現有項目的技術改良創新、擴展應用等,通過現有項目價格兼容方式修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 二、主要內容
????(一)規范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 修訂清創縫合等5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通知》中的“政府指導價”為相應等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限價,醫療機構可自主下浮。
??? (二)停用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 停用清創縫合(項目編碼ABE)等20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 (三)執行時間
??? 本通知從2025年1月20日起執行。
??? 三、加強監管
??? 各級醫保部門要加強監管,嚴格督促相關醫療機構落實價格政策,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 四、相關問題解讀
??? 1.問:兒童加收政策的年齡如何界定?
??? 答:目前,國家醫保局發布的各類立項指南明確表述:價格項目中所稱的“兒童”,指6周歲及以下。周歲的計算方法以法律的相關規定為準。
??? 2.問: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歸集口徑與市衛健委下發的渝衛發(2024)48號文“重慶市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2024年版)”中的歸集口徑不同?
??? 答:醫保費用口徑和醫療服務財務歸集口徑適用依據不同,兩者存在差異。我市醫療服務項目歸集口徑為醫保費用歸集口徑,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修訂<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清單><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清單填寫規范>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34號)的規定,對醫療服務項目按“床位費、診察費、檢查費、化驗費、治療費、手術費、護理費、 一般診療費、掛號費、其他費”10類進行歸集口徑確認。我市發布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后同步在國家醫保信息平臺維護,并以國家醫保局審核并發布的信息為準。
??? 醫保辦發〔2021〕34號查詢網址:https://www.nhsa.gov.cn/art/2021/8/30/art_140_8508.html
??? 3.問:瞼板腺按摩計價單位為“次”,是指單眼還是雙眼?
??? 答:計價單位為次,單眼或雙眼均按1次計費。
??? 4.問:射頻消融術補充了項目內涵,是否該不僅限于心內科使用,內涵中不區分術中使用的能源類型,是否不是射頻的消融也可以使用該條目?
????答:該項目修訂,不再限定原項目能源為射頻(熱消融)。本次修訂后,術中使用不同的能源類型,均使用該項目收費,不是對該項目應用臨床科別的調整。
??? 5.問:經顱磁刺激治療補充了項目內涵,是否不僅限于精神科病人使用?
??? 答:該項目修訂,是將原項目內涵列舉病種修改為臨床操作主要過程和服務產出,不涉及臨床應用科別的調整。
??? 6.問:脫氧核糖核酸(DNA)測序和組織/細胞核糖核酸(RNA)測序的標本類型是各種標本。該項目除了腫瘤基因測序是否適用于病原微生物測序以及遺傳疾病類型的測序反映,是否檢測只要使用了測序儀就可以使用該條目進行收費?計價單位為“位點”是否以實際檢測的基因位點進行計費?
??? 答:(1)該項目修訂,對項目內涵明確了“樣本處理、PCR擴增、產物純化、測序反應、DNA測序儀分析、觀察結果、診斷,錄入實驗室信息系統或人工登記,發送報告”。醫療機構開展的各類病原體DNA測定、乙型肝炎病毒(HBV)耐藥基因檢測、化學藥物用藥指導的基因檢測、遺傳疾病基因高通量測序、胎兒染色體非整倍體無創基因檢測、病原微生物高通量測序、結核分枝桿菌耐藥基因檢測等,應按臨床診療項目的服務內涵和產出為導向,按照對應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收費,不得串換收費,更不得以檢查中有測序法或使用了測序儀就使用該項目收費。
??? (2)該項目修訂后的計價單位為“位點”,位點是按照國家藥監局批文中的基因所提及的位點來計算,或者批文附件提及的位點來計價收費。同時,計價說明明確了“以一個位點為基價。每增加一個位點加收100元,加收最高不超過9400元”。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項目價格政策,醫療機構根據臨床診治需要開展醫療服務,減輕患者負擔。
??? 7.問:停用ABE清創縫合母項目,改成了1205清創縫合,并增加了脈沖沖洗清創術加收,母項目 ABE 停用清創縫合,那么 ABE下面的子項目是否停用?整體清創縫合是否還區分大、中、小?
??? 答:對分類項目“清創縫合”的修訂,對數字編碼1205和字母編碼ABE的分類項目進行了合并,保留數字編碼1205并予以修訂補充計價說明。修訂后,原以ABE開頭和1205開頭的項目均適用本次發布的“1205清創縫合”項目。本批次修訂和停用外的項目仍執行原政策規定。
??? 8.問:“清創縫合”計價說明“多部位清創縫合收費總額不得超過800元”,脈沖沖洗清創術加收的這298元包不包括在800元之內?清創使用超聲清創加收這個項目是否就作廢了?
??? 答:(1)醫療機構使用脈沖沖洗清創術加收的,仍需執行“多部位清創縫合收費總額不得超過800元”的規定,即醫療機構對患者多部位清創的,如使用了脈沖沖洗清創的,加收了298元后的費用合計超過了800元時,仍按不超過800元收費。
??? (2)使用超聲清創加收按原政策執行。
??? 9.直腸鏡檢查項目內涵為含活檢,但是項目內涵里又包括直腸取活檢術、直腸粘膜負壓吸引活檢術,例如一個病人進行了直腸鏡檢查和取活檢術兩項,這兩項同時可以收取嗎?是否存在重復收費?
??? 答:直腸鏡檢查(項目編碼310904001)的項目內涵明確“含活檢”,如對患者同時開展了直腸鏡檢查和取活檢術的,不能同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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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開展有創呼吸機和高流量吸氧時,可否同時收取“無創輔助通氣(呼吸濕化治療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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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該項目修訂,明確醫療機構單獨使用呼吸治療儀或高流量呼吸濕化治療儀等空氧混合裝置為患者提供高流量濕化吸氧的收費政策。有創輔助通氣、無創輔助通氣、呼吸濕化治療、吸氧(高流量)是并行的氧療方式,不得同時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