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方便參保人就醫購藥、發揮線上醫療服務積極作用、提高醫療機構服務效率、降低患慢性病特定病患者就診時在醫院交叉感染的風險。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轉發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醫保發〔2020〕10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互聯網+”慢性病復診有關問題的通知》(粵醫保函〔2020〕60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積極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0〕6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推進互聯網醫療發展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完善互聯網醫療支持政策
(一)經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設置互聯網醫院或批準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線上復診服務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網上就診診查費按相應醫療機構等級線下普通門診診查費標準收費。營利性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服務的網上就診診查費參照非營利性執行。醫療機構應做好價格信息公開,執行明碼標價,保障患者知情權。
(二)經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設置互聯網醫院或批準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簡稱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為我市參保人進行線上慢性病特定病復診發生的網上就診診查費及目錄內藥品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線上執行的醫保藥品目錄范圍及支付標準,按線下規定執行,并參照執行藥品零加成政策。醫保待遇線上線下一致,門診年度超支費用、醫保支付限額、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限額均為線上和線下合計總額。
我市參保人在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慢性病特定病復診發生的記賬費用納入線下相應的醫保費用結算范圍,線上復診人次納入該機構4小時門診人次計算范圍。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按上級規定可在線上開展診療活動的特定病種范圍、醫保支付范圍、醫保支付限額及參保人待遇等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規范互聯網醫療服務行為
(三)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應嚴格遵守《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及《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等有關規定,建立院內管理機制,加強信息化建設,規范開展互聯網診療行為,不得虛構醫療服務,落實線上實名制就醫,確保提供安全、優質、高效的線上醫療服務。
市醫保、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聯合選定適合醫保付費的線上復診慢性病特定病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病種范圍。
(四)開展線上慢性病特定病復診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應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補充協議,并做好相關信息系統連通及網上就診參保人的身份核查工作。
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線上開展的醫療服務應擁有線下開展相同項目的資質及醫保協議約定服務項目。向參保人提供診療服務的執業醫師需為本院線下在冊醫保醫師,開具處方需經電子簽名認證。
(五)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藥機構應當妥善保存電子病歷、電子處方、購藥記錄等信息,確保診療、處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實現信息流、資金流、物流全程可監控,滿足患者可以在線查詢檢查檢驗結果、診斷治療方案、處方和醫囑等病歷資料。市醫保部門與市衛生健康部門依職責采取線上處方抽檢、網上巡查、專項檢查等方式確保互聯網醫療服務規范開展。
三、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發展
(六)支持醫保電子處方流轉平臺建設,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配合平臺建設,推動定點醫藥機構做好慢性病特定病藥品供應工作。定點醫藥機構在確保藥品安全前提下自行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配送機構為參保人提供藥品配送服務的,配送費用不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相應建立藥品配送前核驗機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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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線上復診慢性病特定病范圍
高血壓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動期)、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類風濕關節炎、糖尿病、帕金森病、癲癇、腦血管后遺癥(腦栓塞、腦出血和腦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遺癥)、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反應治療)、惡性腫瘤、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地中海貧血、艾滋病、肺結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