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多部門發出通知,從11月15日起,4類醫療服務公立醫院試點市場調節價。這4類醫療服務項目是醫學美容、輔助生殖、激光治療近視、心理咨詢。那么這項舉措對于公立醫院和民營醫院分別會有什么樣的影響呢?這里筆者就和大家聊聊。
放開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是大方向
2015年10月15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認為,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市場決定價格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關鍵。
《意見》要求要堅持市場決定、堅持放管結合、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穩慎推進四條基本原則深化重點領域價格改革,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意見》將“理順醫療服務價格”作為六項重點領域之一進行了安排。《意見》指出,要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步強化價格、醫保等相關政策銜接,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
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市場調節價政策。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對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醫保基金支付的服務項目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支付標準。
《意見》強調,深化重點領域價格改革,要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加快價格改革步伐,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尊重企業自主定價權、消費者自由選擇權,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交易。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
因此,在公立醫院放開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符合中央價格改革政策,也是未來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大方向。
可以實現三個有利于,但必須警惕對民營醫院的不利影響
一是滿足群眾市場多元化需求。隨著物質生活的不斷富裕,以及工作,生活,職場等各種需求,外在形象的好壞,傳遞著不一樣的東西。
醫學美容的市場需求越來越旺盛;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評估,每7對夫婦中約有1對夫婦存在生殖障礙。我國近期調查,國內不孕癥者占已婚夫婦人數的10%,發病率呈上升趨勢。受傳宗接代觀念影響,多數家庭盼子心切,使不育夫婦承受著極大的心理壓力,甚至引發離異、婚外戀之類家庭乃至社會的問題,輔助生殖技術可以使不育夫婦實現妊娠生子的愿望。
臨床統計,不育患者中約20%的夫婦,不借助輔助技術就根本無法生兒育女;同樣,近視和心理問題也是一個龐大的市場,提供激光治療和心理咨詢服務,也可以滿足群眾多元化市場需求。
二是有利于四個專業的健康發展。將類似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學美容、輔助生殖、激光治療近視、心理咨詢,這4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使價格更加符合市場價值,有利于促進技術提高、服務優化、環境改善,培育群眾更加滿意的市場,也有利于這四個專業健康發展。
三是有利于形成公立醫院與民營醫院有序競爭。從前,對于此類醫療服務,民營醫院已經實行了市場調節價,但由于醫師自由執業還沒有實質放開,盡管有極個別醫生,特別是此類專業醫生,開始大膽走出體制自主創業,而且有越來越多的趨勢,或者開展多點執業,但由于公立醫院的醫療服務價格仍然沒有放開,因此,缺乏公開公平的有序競爭,時常發生侵害病人權益的現象。如今,允許公立醫院自主定價,可以形成一定區域的價格平衡并更加趨于合理。
盡管積極意義還是不少,但必須承認在當下自由執業還沒有實現的情況下,對公立醫院四種服務價格試行市場調節價,很可能不利于專家走出體制,從這一點來講,也許會對民營醫院四個專業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但公立醫院過于追求“平均”的分配體制,也不是短時間可以改變的,這點卻是對民營醫院的利好。
貴州試點是有限制的,這個必須重視
當然,盡管貴州明確對醫學美容、輔助生殖、激光治療近視、心理咨詢,4大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在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但還是有很多限制性規定,這個也不能忽視。
一是市場調節價項目分類執行。醫學美容及輔助生殖暫在省及市州級公立醫院試行一年;激光治療近視及心理咨詢不設試點范圍,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均可開展。
二是四類項目實行打包按病種收費,高值耗材不再設除外內容,實行一價制,即掛號診療費+治療費用,不再區分診療、檢驗、除外內容、手術、麻醉等具體項目。這種做法也是為了避免亂收費和“術中”或追加收費。
三是試行期間對患者因公、因傷、因病造成的醫學美容需求,繼續按照2003版政府指導價項目執行,要體現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質。這也就是說,公立醫院實施“醫學美容”不能提供給因公、因傷、因病造成的醫學美容需求者。
四是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實行報告、公示及告知制度。
“報告”是指符合開展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須將擬開展的市場調節價項目報告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示”是指公立醫療機構開展市場調節價項目必須將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價格等在服務場所明顯位置進行公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告知”是指公立醫療機構對服務對象實行告知制度,由服務對象自愿選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暗示或強制服務對象接受市場調節價項目服務。對不按規定報告、違背患者意愿提供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等亂收費行為,各級價格、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同時,《意見》還要求醫療機構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和調整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價格,并保持相對穩定。
而這些除了“報告”外,其他要求,盡管是對公立醫院提出的,作為民營醫院也是應該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