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印發《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部分,從6個方面的工作任務21條具體措施明確了部門和屬地職責,旨在推進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指出要建立符合中醫藥傳承創新特點的服務體系。到2022年,實現縣辦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中醫館建設全覆蓋;每個縣至少建設1個基層名中醫傳承工作室,遴選10類30項中醫適宜技術面向基層推廣;實施“互聯網+中醫藥健康服務”行動,發展互聯網中醫醫院等。
《實施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防治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完善中醫專科專病防治體系,形成一批中醫藥診療優勢明顯的重點專科;在重點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廣20個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在二級以上中醫機構設置中醫康復中心(科);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應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促進中醫養生保健與養老、旅游等產業融合發展。
《實施意見》提出要推動中藥材質量提升和產業高質量發展。著力構建南部六盤山區、中部干旱風沙區和北部引黃灌區三個特色鮮明的中藥材種植帶,完善寧夏枸杞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建設一批道地藥材生態種植基地;改革完善中藥注冊管理,3年內完成30個特色中藥制劑備案;加強中藥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建立中藥材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追溯體系等。
《實施意見》指出要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以名中醫藥專家、教學名師為核心的教師團隊,實施“讀經典、早臨床、跟名師”教學模式;建設自治區中醫藥人才高地,建立中醫藥傳承創新人才、名中醫表彰獎勵制度等。
《實施意見》明確要促進中醫藥傳承與開放創新發展。扎實做好中醫藥寶庫挖掘和傳承,加快推進中醫藥科技創新,建立科技與中醫藥主管部門協同聯運工作機制;加強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鼓勵有條件的中醫機構成立境外健康服務區等。
《實施意見》指出要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完善中醫藥價格和醫保政策,推進中醫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將符合醫保規定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中藥、治療性醫院制劑和互聯網中醫醫療服務按規定納入醫保范圍;要建立自治區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研究解決全區中醫藥發展的重大問題。
《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完善保障機制,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設立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加強宣傳報道,加大對中醫藥宣傳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