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協調領導組辦公室年初下發《關于鞏固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晉農合辦〔2009〕1號),對做好新農合工作提出八條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 一是認真貫徹新農合各項政策,確保新農合規范運行。國務院和省出臺的一系列規范性文件,都是指導和規范我省新農合的政策性文件,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各地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可及時向衛生廳、財政廳和相關部門反映和請示,但未經批準、未調整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作出與相關政策不符的決定。
??? 二是切實加強對新農合工作的領導,建立問責制。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新農合的領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嚴肅查處違反政策規定的行為。要建立新農合工作問責制,對因資金籌集和撥付不及時、基金管理不安全、醫療服務不規范等影響新農合制度健康運行的單位和直接責任人,要追究相關責任。確保新農合資金安全,確保新農合平穩運行,確保農民最大程度受益。
??? 三是加強管理機構建設,提高新農合管理能力。各市、縣要認真貫徹省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全省市、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的設置意見》(晉編辦字〔2005〕313號),按照市級4-5人、縣級6-8人、鄉(鎮)2人的標準,通過公開招聘選拔具有專業資格的高素質人才。2009年6月底前必須組建好經辦機構、配齊工作人員,并參照省合醫中心做好職能配置;對新農合經辦機構的經費,要按照每個農業人口不低于1元的標準將新農合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農業人口不足10萬的縣(市、區)工作經費原則上不得低于20萬元。
??? 四是加強宣傳動員,不斷提高農民參合率。各級政府一定要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宗旨,進一步加大對政策的宣傳力度,做到宣傳動員常抓不懈、政策規定上墻入戶、新聞媒體多方宣傳,特別要通過已獲得補償典型事例的宣傳,調動農民群眾參合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要認真落實貧困戶、低保戶及其他困難群眾參合經費的籌資渠道;做好外出打工人員、返鄉農民工的參合繳費工作,確保新農合應保盡保,參合率穩中有升。
??? 五是加強財政監管,確保各類新農合資金按時足額撥付。今后,各縣(市、區)要將新農合補助經費和工作經費一并落實后,方可逐級申請上級財政補助經費。對未按時落實補助經費和未落實工作經費的縣(市、區),定期在全省通報。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必須將應撥給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按時足額撥付,不得拖欠。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撥付藥品、藥械等相關費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督,確保基金安全運行,避免形成債務鏈。
??? 六是適當調整補償方案和范圍,不斷提高補償水平。要按照《山西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試行)》(晉衛〔2008〕22號)和《關于調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方案的通知》(晉衛農衛〔2008〕17號)的規定,統一規范轄區內補償范圍和標準;要堅持以收定支的原則,保持政策的連續性,不宜盲目擴大服務包;要嚴格執行補償方案中界定的基金使用范圍,對殘疾人、獨生子女戶等特殊群體的優惠政策,要通過另外籌集專門資金的方式來補充解決;要制定方便外出務工農民報銷補償的措施,保證外出務工農民及時得到補償。
??? 七是加強醫療服務監管,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各級衛生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各級各類定點醫療機構的動態管理,建立定點醫療機構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完善醫療費用分析、評估和通報制度,把平均住院日、人均住院費用、醫療費用上漲幅度、醫療服務質量以及新農合制度執行情況等納入定點醫療機構考核范圍,考核結果與定點資格和費用撥付掛鉤。對管理服務差的定點醫療機構堅決取消定點資格,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醫院相關領導責任。
??? 八是認真做好試點工作,推動新農合健康、平穩運行。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認真制定試點方案,不斷總結完善,為進一步在全省全面推開創造經驗。未批準開展的地區,不宜盲目開展,確保我省新農合制度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