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增強現行價格項目對醫療技術和醫療活動改良創新的兼容性,按照自治區醫保局統一部署,“以服務產出為標準、資源消耗為基礎、技術勞務與物耗分開”為原則,經評審論證等程序,我盟將眼部A超、甲狀腺B超檢查等123項超聲檢查類醫療服務項目規范整合為13項,將電休克治療、行為觀察治療等16項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項目規范整合為10項,于4月24日落地執行。
??? 超聲檢查類醫療服務項目規范調整后有以下特點:
??? 分類設項,超聲檢查立項更科學。在現行價格項目中,超聲檢查類項目往往按檢查部位拆分立項,項目間價格參差不齊。此次立項指南以服務產出為導向,在現行不同部位超聲檢查價格水平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設立“B型超聲檢查”“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常規)”“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血管)”“超聲造影(血管)”等項目,以“部位”計價,同時規定了部位的具體內涵,讓患者明明白白付費,醫院清清楚楚收費。
??? 體現技術勞務價值,更好發揮診斷功能。超聲檢查不僅僅是一項檢查技術,更是一項依賴醫務技術能力的診斷項目。例如,在心臟彩超檢查時,有經驗的醫師能夠通過運動或藥物試驗增加患者心肌耗氧量,誘發心肌缺血,捕捉心肌異常,更準確評估心血管系統的功能狀態,因此立項指南在心臟彩超下設立“心臟負荷超聲”加收,為特殊部位超聲的診斷價值留出價格空間。
??? 明確床旁加收,更好滿足行動不便的患者需求。隨著超聲檢查設備不斷小型化,原先需要患者前往檢查科室進行的超聲檢查項目,現在可由檢查科室醫師移動設備至患者病床旁進行檢查,為術后臥床移動不便的老齡、重癥患者開辟了便捷的綠色通道,完成快速、準確、體貼的超聲檢查。立項指南在B超、彩超等項目下統一設立床旁加收,在主項目基礎上適當加收一定金額,利用價格調節作用,鼓勵醫院補齊供給短板,為老齡患者、重癥患者等行動不便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醫療服務。
??? 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項目規范調整后有以下特點:
??? 規范調整后價格項目含義更為清晰。綜合患者心理問題嚴重程度、實施主體、干預手段、治療目的等因素,在價格立項上對“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進行區分。為適應不同患者、不同治療手段的治療時長差異,明確心理治療按“半小時”“小時”為單位計費,保障心理治療的完整性,避免治療效果受時間約束;而心理咨詢以溝通為主,按“次”收費更有利于規范收費行為。同時,明確“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兩者不可同時收費,減輕患者費用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