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行業科技創新生態,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
??科研誠信是科技創新的基石。近年來,國家層面、各有關部委不斷加強科研誠信體系建設,在工作機制、制度規范、教育引導、監督懲戒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逐步加強,但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環節。隨著新時代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對科研誠信管理提出更高、更具體的要求,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營造堅守底線、嚴格自律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在全行業樹立大抓科研誠信的導向,顯得尤為迫切和必要。
??研究起草此通知,是中醫藥領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委等關于科研誠信文件精神的具體舉措。在確保與已發布文件相銜接的基礎上,突出中醫藥特點,聚焦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關鍵問題提出具體要求、部署操作路徑。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有什么
??《通知》提出10條具體意見。
??一是充分認識重要意義。要求中醫藥領域各單位和相關人員高度重視中醫藥科研誠信工作,嚴格執行相關文件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建立國家局統籌、省局負責、各類中醫藥科技活動管理與服務單位共同參與的共治共享工作機制,加強基礎保障和學術支持。
??三是明確主體責任。明確中醫藥領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企業、社會組織是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負領導責任。
??四是嚴格中醫藥科技活動的全過程誠信管理。在中醫藥項目申報、立項評審、獎勵提名、成果登記轉化及權益分配等關鍵環節實行嚴格的誠信管理。要求建立科研成果發表管理制度,完善學術期刊誠信制度建設。
??五是加大失信行為的查糾和懲戒力度。要求各責任主體開展常態化的自查自糾與專項聯合整治相結合,對失信行為“零容忍”。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根據規定撤銷其擔任中醫藥領域的技術專家資格及其他榮譽稱號。
??六是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以誠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逐步推進評價活動,將結果納入各地各單位中醫藥科技發展指標。
??七是發揮高水平科技平臺引領示范作用。引導科研人員開展負責任的科學研究活動,探索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模式。
??八是推動信息化、數字化建設。建設科研誠信信息平臺和數據庫,建立科研失信行為清單,逐步實現一定范圍、一定權限的共享共用。在科研活動中規范使用人工智能技術。
??九是開展系統性宣傳教育。弘揚科學家精神,發揮中醫藥高層次人才示范帶動作用。培養科研誠信管理與宣傳教育人才。
??十是做好輿論引導和合作交流。積極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做好正面宣傳引導,借鑒先進經驗,開展學術規范交流合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方面協同發力。下一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統籌建立中醫藥科研誠信協調機制,督促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藥科研誠信責任主體單位按照要求為科技工作者專心搞科研做好服務保障,探索形成更為完善的科研誠信線索受理處置機制,開展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同時,不斷推動中醫藥科研誠信體系建設的標準化、信息化、數字化。引導廣大中醫藥科技工作者正確規范地開展學術研究,打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