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醫保中心發〔2021〕73號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各有關單位:
??? 為保障北京市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權益,提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按照《關于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通知》(京醫保發〔2020〕8號)及《關于將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納入協議管理的通知》(京醫保中心發〔2020〕11號)文件規定,經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并通過信息系統業務驗收,確定將達到開通“互聯網+”醫保服務條件的北京清華長庚醫院等2家定點醫療機構納入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互聯網+”醫保服務協議管理,簽訂《<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互聯網+”醫保服務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自2021年11月1日起為參保人員提供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互聯網+”醫保服務。
??? 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醫療保險管理規定和服務協議、補充協議要求,加強對“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的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上述“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要自覺遵守服務協議、補充協議約定,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等相關法規政策規定,主動加強管理,規范醫療行為,切實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安全、有效、規范、合理的服務。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新增“互聯網+”醫保服務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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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醫療機構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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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醫療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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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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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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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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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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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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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華長庚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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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立湯路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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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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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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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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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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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口腔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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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天壇西里4號;北京市東城區錫拉胡同11號;大興區西紅門鎮欣榮北大街28號四層東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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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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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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