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發《《湖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的背景是什么?
?? 在我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過程中,全省醫療機構尤其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出現了對藥學工作不重視、管理能力不強、各項投入不足、藥學人才匱乏等問題,現有的基層藥事管理水平不能滿足分級診療、醫共體建設需求,而原衛生部等三部門印發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范》主要適用于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為補齊我省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中的制度短板,促進全省基層藥事管理向科學化、規范化及標準化的方向發展,省衛生健康委出臺了《湖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試行)》。
二、《管理規定》適用于哪些醫療機構?
?? 《管理規定》主要適用于湖北省境內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因人員、基礎條件等限制,《管理規定》較多規定不適用于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管理規定》第七章專門明確了“村衛生室與社區衛生服務站”藥事管理要求,包括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關系,藥房的設置、布局,藥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藥品儲存、養護人員崗位職責及調配使用注意事項等要求。
三、《管理規定》有哪些特點?
?? 一是強調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明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應堅持公益性,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托管藥房,不得在院內開辦社會藥店或出租場所開辦藥店”。
?? 二是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要求,原則上不得少于本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8%,且不得少于3人。為落實此項規定,《管理規定》也要求縣域醫共體內藥學服務體系統一管理。
?? 三是規定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保證安全用藥、合理用藥應具備的場所、設施、設備、專業資料及信息化系統,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強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建立并實施藥品追溯制度”。
?? 四是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藥品所需首營資料、購進記錄、驗收記錄及相關保存要求,有特殊規定的藥品從其規定,規定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房(庫)區域設置、儲存條件要求,強調了效期管理制度。
?? 五是規定藥學技術專業人員“四查十對”、處方審核、處方點評及調劑的注意事項。強調了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可拒絕調配藥品的情況。
四、各地如何落實《管理規定》?
?? 一是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根據《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完善院內藥事管理規章制度,對藥學人員、設施設備和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養護、調配及使用等環節制度進行規范。
?? 二是各地要加強對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常態化督查制度,多采用“四直一不”的檢查方式,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 三是各地要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學部門的投入,配齊配強藥學人才隊伍,建立完善藥品管理信息系統,提升藥學服務能力。各地可通過統一縣域醫共體的藥事管理工作,促進優質藥學資源下沉,解決部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缺乏、管理能力不強、藥學服務能力薄弱等問題。
?? 四是各地應組織《管理規定》的學習、培訓及宣傳,重點對相關行政管理人員、藥學技術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加強政策解讀,確?!豆芾硪幎ā菲椒€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