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衛生局,廳直各單位,蘭州大學第一、二醫院,甘肅中醫學院附屬醫院,省干部保健院,甘肅康復中心醫院
??? 2005年8月,省衛生廳下發了《甘肅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試行)》(以下簡稱《基本藥物目錄》),各試點縣(市、區)嚴格執行《基本藥物目錄》,為控制參合農民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基本可以滿足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和醫療機構的臨床使用,但也還存在著一些藥物淘汰更新、范圍偏窄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診療行為,確保參合農民利益,省衛生廳經廣泛征求各市(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部門意見,在相關管理人員和專家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對原《基本藥物目錄(試行)》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原《基本藥物目錄(試行)》同時廢止。同時,對各地申報備案或自行增加的用藥品目(除藏藥、蒙藥外)一并廢止。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