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24年工作臺賬〉的通知》(云改委發〔2024〕2號),為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開展中醫優勢病種付費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為便于醫療機構和廣大參保群眾知曉了解,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 一、出臺《通知》的背景
???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云南省醫保局 云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云南省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發揮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對我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支持促進作用,探索實施適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充分發揮中醫藥的診療特色、技術價值與價格優勢,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定點醫療機構意見建議,遴選確定病種范圍和支付標準,形成了《通知》,推動實現參保患者、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保基金多方共贏,助力中醫藥事業更好地傳承創新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
??? 二、如何認定中醫優勢病種
??? 組織專家按照“優勢明顯、診斷明確、療效確切、安全可控”的原則遴選確定中醫優勢病種,有關病種同時應滿足DRG付費診療規范,即病種的主病屬于該病種范圍的“中醫疾病代碼”、主要診斷屬于該病種范圍的“西醫疾病代碼”、主手術操作屬于該病種范圍的“手術操作編碼”的條件。云南省首批中醫優勢病種共11個(見附件)。
??? 三、中醫優勢病種的支付標準
??? 在DRG付費中,11個中醫優勢病種可在原費率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同時滿足“中治率”達到40%及以上的,最多可增加不超過20個百分點。
??? 四、《通知》執行時間和范圍
??? 《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在省本級、昆明市、玉溪市等3個統籌地區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實施,試點時間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