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區直各委辦局、直屬事業單位:
《港北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三五”規劃》已經區五屆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2月2日
港北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三五”規劃
為推進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廣西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三五”規劃》、《貴港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三五”規劃》,結合港北區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二五”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區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統一部署,結合港北實際,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以維護和增進全體人民健康為宗旨,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循序推進,進一步深化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以及監管體制等領域綜合改革,著力提高醫藥衛生體制的運行效率,不斷提高全體人民健康水平,深化醫改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效。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基本醫保籌資和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面推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穩步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實現突破。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已在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全面建立并不斷鞏固。醫藥衛生監管體制日益健全。衛生資源配置不斷優化,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大力推進。健康服務業穩步發展,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量占比逐步提高。醫藥衛生信息化加快發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初步建立,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中醫藥民族醫藥加快發展,服務能力明顯提高。醫藥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勢頭初步遏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顯現。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一項長期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隨著改革向縱深推進,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改革進入“深水區”,體制性、結構性等深層次矛盾集中顯現,改革難度明顯加大。全民基本醫保重點由擴大范圍轉向提升質量,任務艱巨。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體制新機制剛剛建立,仍然很脆弱,還需鞏固加強。醫療人才隊伍特別是基層隊伍總量和結構性矛盾十分突出,服務能力亟待提高。公立醫院改革需要深化拓展,體制、機制改革尚需破解難題。同時,隨著我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以及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城鄉居民健康需求不斷提升并呈現多層次、多元化特點,進一步加劇了衛生資源供給與衛生需求日益增長之間的矛盾。醫改取得的成效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必須不斷提高領導、謀劃、推動、落實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堅定不移地推動深化醫改再上新臺階。推進“十三五”時期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需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模式,在全區范圍全面推開,把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需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加大保障力度,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醫改的良好氛圍。需要更加凝心聚力,主動作為,牢牢把握好“穩中求進”的總基調,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的工作部署,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制度優勢,抓住有利時機,創造有力條件,加快建立符合我區實際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提前實現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既定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為引領,統籌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樹立大健康理念,全力推進衛生與健康領域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加快建立符合本地區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發展方式由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推進醫藥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走出一條符合實際的醫改道路。堅持問題和目標雙導向,實行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更加注重提高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質量和水平,更加注重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更加注重中西醫并重,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眾健康,不斷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公眾的健康水平,顯著改善健康公平,為實現廣西“兩個建成”提供堅實的健康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眾受益為目標,堅守底線、補齊短板,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維護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獲得感。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將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醫療衛生資源下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的職業吸引力和服務能力,以問題為導向推動制度創新和攻堅突破。堅持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領域,堅持政府主導,落實政府責任,適當引入競爭機制。在非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領域,發揮市場活力,加強規范引導,滿足多樣化、差異化、個性化健康需求。堅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優化供給側治理能力和要素配置,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對需求側進行科學引導,合理劃分政府、社會、個人責任,促進社會共治。堅持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要求,統籌推進管理、價格、支付、薪酬等制度建設,提高政策銜接和系統集成能力。落實部門責任,解放思想、主動作為,形成強大合力。堅持突出重點、試點示范、循序推進。理清改革內在邏輯,實行試點先行,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發揮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導性作用。同時,分類指導、協同推進,注重長遠目標與近期重點相結合,統籌推進健康港北建設。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覆蓋我區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基本建立,實現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普遍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范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比較科學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全覆蓋,每個居民擁有一份規范化電子健康檔案和一張功能完備的智能健康卡。30分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圈基本建成。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穩定在75%左右,居民人均預期壽命比2015年提高0.6歲,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18/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下降到7.5‰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下降到9.5‰以下。群眾負擔明顯減輕,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三、重點任務
“十三五”期間,要在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等5項制度建設和廣西特色醫改上取得新突破,同時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一)建立科學合理的分級診療制度。
按照以人為本、群眾自愿、統籌城鄉、創新機制的原則,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重要手段,積極推行多種形式的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層,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就醫格局。在區內開展分級診療試點,分級診療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分級診療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本地區的分級診療制度。
1.健全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按照港北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合理控制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優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加快建設體系完整、覆蓋城鄉的分級診療體系。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之間的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大醫院積極性和主動性,探索建立大醫院支持分級診療的長效機制。推動建設醫療聯合體,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為導向,以業務、技術、管理、資產等為紐帶,探索組建醫聯體、醫共體、專科聯盟、遠程醫療協作網等多種形式的縣鄉聯動、鄉村一體和城市公立醫院與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體聯動的區域醫療聯合體。建立目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機制,推動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縱向流動,建立完善功能互補、密切協作的整合型分級診療服務體系。明確和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急慢病診療服務功能,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分級診療為突破口,完善治療—康復—長期護理服務鏈,為患者提供科學、適宜、連續性的診療服務。加強縣級公立醫院和中心衛生院能力建設和學科建設,重點加強近三年縣域內外轉病人數前5至10位病種所在科室建設。在具備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放開基層醫療機構醫療技術臨床應用限制。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培訓力度,到2020年,力爭每個鄉鎮衛生院都有全科醫生。健全對口支援長效機制,鼓勵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試點放開醫院醫師利用業余時間、退休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或開設工作室。
2.科學合理引導群眾就醫需求。遵循醫學科學規律,合理引導群眾首診需求,完善雙向轉診制度。廣泛推行基于病種的分級診療模式,提高基層首診率。結合實際制定縣、鄉兩級醫療機構分級診療病種目錄,對于超出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疾病,為患者提供轉診服務,約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隨意上轉病人。加快建立雙向轉診制度,建立健全轉診指導目錄,重點暢通慢性期、恢復期患者向下轉診渠道,逐步實現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有序轉診。上級醫院對轉診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鼓勵上級醫院出具藥物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對危急重癥患者、手術患者,通過綠色通道實現各級醫療機構之間順暢轉診。
3.健全促進分級診療的運行新機制。堅持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保障基本醫療需求的原則,對沒有按照轉診程序就醫的,適當降低醫保支付比例。實行差別化的醫保支付政策,拉開不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間的報銷比例,合理引導就醫流向。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對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選擇就醫機構形成有效的激勵。完善財政補償政策,建立與服務數量、質量、分級診療目標相適應的財政補償機制。
4.完善區域衛生資源共享機制。推進和規范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完善遠程醫療服務管理、服務項目價格和費用納入醫保報銷等政策制度,促進縣級醫院普遍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醫療服務。整合現有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完善分級診療信息管理功能。依托現有機構,推進區域醫療衛生協同發展,帶動醫療服務區域發展和整體水平提升。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醫療服務整體效率,實現同級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5.建立健全簽約服務制度。以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為重點人群,逐步將簽約對象擴展到普通人群。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到2020 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全覆蓋。完善簽約服務模式,在全科醫生團隊簽約或鄉村醫生簽約的基礎上,增加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共同組成簽約團隊,擴大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探索提供差異化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滿足居民多層次服務需求。建立健全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簽約服務費主要由醫保基金、簽約居民付費和基本公共衛生經費等渠道解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分配向承擔簽約服務的臨床一線人員傾斜。
6.完善基層管理和運行機制。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法人主體地位,落實人事、經營、分配等方面自主權。鞏固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管理制度,實行分類管理,對于運行能力較弱、地廣人稀和邊遠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的經常性收入不足以彌補經濟性支出的差額部分,在核定任務、核定支出、績效考核后由政府統籌財力予以足額安排。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機構負責人績效評價機制,對機構負責人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對其他人員突出崗位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難度、風險程度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內容。
7.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建立健全鄉村醫生繼續教育和培訓制度。鼓勵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衛生)院校(含中醫藥院校)接受醫學非學歷教育,提高鄉村醫生整體素質。到2020年,農村每千服務人口不少于1名鄉村醫生,每所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加強鄉村醫生管理,嚴格鄉村醫生執業準入。完善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保障鄉村醫生合理收入。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逐步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
8.推進形成診療—康復—長期護理連續服務模式。明確醫療機構急慢分治服務流程,建立健全分工協作機制,暢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和護理院等慢性病醫療機構之間的轉診渠道。城市大醫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的診療服務,將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轉至下級醫療機構以及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慢性病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醫療機構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殘疾人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服務。顯著增加慢性病醫療機構提供康復、長期護理服務的醫療資源。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逐步推行日間手術。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強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建設,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密切配合、相互銜接的工作機制。
(二)建立科學有效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快推進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到2017年,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面推開,基本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管理體制和治理機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實際的權責明晰、運行規范、管理科學、監督有效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和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
1.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堅持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原則,健全政府辦醫體制,構建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的公立醫院管理機制,推動政府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逐步向行業管理轉變,強化政府在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范的制定和監督方面的職責。探索組建政府領導下的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制定公立醫院舉辦、運營、監管三方責任清單,落實公立醫院人事管理、崗位設置、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法人自主權。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健全院長選拔任用機制,實行院長任期目標責任制,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完善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構建以戰略規劃、質量管理、流程管理、物流供應管理、人事管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為核心的管理制度。完善糾紛調解機制,健全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負擔機制有機結合的“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建設,擴大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覆蓋范圍,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2.建立規范高效的運行機制。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堅持公立醫院公益屬性。破除逐利機制,取消藥品加成,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耗材間的利益鏈。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醫保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并將藥品貯藏、保管、損耗等費用列入醫院運行成本予以補償。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重點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通過規范診療行為、醫保控費等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檢驗費用,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騰出空間,并與醫療控費、薪酬制度、醫保支付、分級診療等措施相銜接。適度放開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由醫療機構根據市場自主制定。
3.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編制和薪酬制度。實行動態調整的公立醫院編制備案制,合理核定各級公立醫院人員規模,打破醫務人員編制、身份、單位、部門和所有制限制。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長期激勵,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對醫院緊缺、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由醫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結果公開。根據醫療行業培養周期長、職業風險高、技術難度大、責任擔當重等特點,推進醫療行業薪酬制度改革,健全激勵機制,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合理確定醫務人員收入水平,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在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內,醫療機構通過科學的績效考核自主進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以及支持基層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其中可重點向兒科、傳染科、精神科等風險高且工作強度大的特殊崗位傾斜。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和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對院長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院長薪酬與醫院人均薪酬水平保持合理比例關系。
4.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醫院考評機制。健全與公立醫院功能定位相適應的績效評價體系,機構績效考核應涵蓋社會效益、服務提供、綜合管理、可持續發展等內容,人員績效考核應突出崗位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難度、風險程度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考核指標,醫療機構負責人績效考核還應包括職工滿意度等內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并與政府補助、管理調控、醫保支付及人員職業發展等相掛鉤。引導和規范第三方評價,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用,推動醫療機構考核評價由政府主導逐步向獨立第三方評價轉變,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和考核評估制度。
5.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合理制定全區醫療費用增長控制目標,向社會公開轄區內各醫院的價格、醫療服務效率、次均醫療費用等信息,對醫療機構費用指標進行排序,定期公示排序結果。逐步落實處方點評制度。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對公立醫院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大型醫用設備檢查等情況實施跟蹤監測。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力爭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同時,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力爭 2017年下降到9.5%以下,到2020年,增長幅度穩定在合理水平。
6.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健康服務業。健全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規范公立醫院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醫療機構,推動社會力量辦醫成規模、上水平發展,進一步提高非公立醫療機構服務量。探索社會辦營利性醫院綜合評價機制,對社會力量辦營利性醫院在重點專科建設、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學術地位評定等給予公平政策。鼓勵社會力量投向滿足多元需求的服務領域,支持建設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血液凈化等機構。規范公立醫院改制,原則上政府舉辦的傳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病防治院、婦幼保健院和婦產醫院、兒童醫院、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等不進行改制;積極穩妥推進國有企業所屬醫院分離移交和改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及老年康復、老年護理等專業醫療機構。
(三)建立高效運行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堅持“互助共濟、保障基本、兜住底線、滿足多樣、銜接有序”的原則,健全全民醫保管理體制,完善籌資機制,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成較為完善的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等銜接互動、相互聯通的保障機制,推動醫保制度提質增效。
1.穩步推動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和經辦管理,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實現統一的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逐步將生育保險與基本醫保合并實施。妥善處理整合前特殊保障政策,做好過渡與銜接。提升城鄉居民醫保資金使用效率和經辦管理服務效能。推進基本醫保經辦機構專業化和多元化,規范待遇賠付及信息披露,逐步形成基本醫保經辦合理競爭機制,引導經辦機構向非營利基金管理機構轉型,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2.健全基本醫保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進一步完善職工醫保籌資機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合理確定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參保繳費政策。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多渠道籌資機制,到2020年人均籌資標準達到國家規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標準和居民收入相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改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結構,在繼續加大財政投入、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強化個人參保意識,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3.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保待遇動態調整機制,科學界定、動態調整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和待遇水平,進一步縮小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與實際報銷比例之間的差距。完善基本醫保制度間轉移接續制度,優化異地就醫結算政策,2017年,基本實現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逐步實現跨地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到2020年,建立醫保基金調劑平衡機制,實現醫保各級統籌。
4.全面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行以預算管理為基礎,建立以付費總額控制,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探索建立按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付費、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或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管理相結合;對一些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按人頭付費。做好醫保支付政策與藥品采購政策的銜接,降低藥品采購價格。繼續落實對中醫藥服務的支持政策,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和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普遍實施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5.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加強大病保險服務能力建設。研究個人醫療費用合理負擔控制機制,探索逐步提高大病保險賠付比例機制以及對大病保險賠付后參保人仍需自付高額醫療費用的再次保障機制。提升門診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積極引導社會慈善等多方參與。推動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實行差異化的保障范圍,逐步形成不同醫療衛生機構和各項醫保制度間實時共享的信息系統,做到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制度,將現有提供免費治療藥品的政策調整為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政策相銜接的模式,減輕艾滋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醫藥負擔。
6.進一步健全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繼續資助低保家庭成員、特困人員、孤兒、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及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農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化救助對象認定程序,滿足困難群眾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逐步提高封頂線。提高醫療救助標準,對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負合規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提高到80%以上。完善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機制。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集中救助基金,發揮醫療救助的托底作用。進一步完善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加強疾病應急基金的籌集和監管,規范疾病應急救助工作。
7.加強基本醫保基金管理。逐步引入基本醫療保險精算管理,實現醫保基金可持續平衡。探索建立第三方醫療保險標準評價、醫療服務監管和制度運行評估機制。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風險防范機制。完善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控機制,推動事后監管向實時監管轉變。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和藥品經營機構的監管,將監管對象由醫療機構延伸至醫務人員。建立健全醫保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騙保欺詐行為的處罰力度。
8.推動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鼓勵和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醫保經辦服務,形成多元經辦、多方競爭的新格局。鼓勵發展與基本醫保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滿足群眾多元化、多層次健康保障需求。推行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等多種形式醫療執業保險,化解醫療風險,保障醫務人員執業安全。鼓勵保險公司開發中醫藥養生保健等各類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提供與其相結合的中醫藥特色健康管理服務。完善稅收等相關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賠付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顯著提高。
(四)建立規范有序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進一步落實國家基本藥物政策,推進各級醫療機構全面配備和優先使用基本藥物,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形成全品種、全過程完整追溯與監管鏈條。理順藥品價格,促進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強藥品安全有效監管、促進價格合理、供應充分。
1.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加強價格管理,推進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建設。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的藥品配備使用管理,明確基本藥物主體地位,嚴格使用比例管理。加強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結核病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和重度殘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大幅提高貧困人口、傳染病、精神疾病基本藥物保障水平。明確基本藥物主體地位,嚴格使用比例管理。加強價格管理,建立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建立與開展分級診療工作相適應、能夠滿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需要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進一步規范藥品市場競爭行為,實現藥品使用的上下聯動和相互銜接。
2.進一步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強化價格、醫保、招標采購等政策的銜接,提高醫療機構控制藥品價格的主動性,促進藥品市場價格保持合理水平。建立藥品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公開制度,對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建立健全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探索按通用名或功效分組設置藥品支付標準。探索罕見病用藥保障政策,健全急(搶)救、供應短缺藥品儲備制度和定點生產制度。完善中藥政策,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鼓勵中藥師多點執業,強化中藥飲片的臨床應用。完善醫療機構藥師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醫院總藥師制度,發揮執業藥師作用,設置臨床藥學服務項目,規范藥品使用行為。
3.深化藥品生產流通領域改革。實施藥品采購“兩票制”改革,鼓勵醫院與藥品生產企業直接結算藥品貨款、藥品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結算配送費用。建設遍及城鄉的現代醫藥流通網絡,提高基層和邊遠地區藥品供應保障能力。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形成大型藥品流通企業。
4.完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堅持以網上藥品集中采購方向,實行一個平臺、上下聯動、公開透明、分類采購。鼓勵開展帶量采購、跨區域的聯合帶量采購和專科醫院聯合采購。做好基層和公立醫院藥品采購銜接。進一步提高醫院在藥品采購中的參與度,落實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采購主體地位,促進醫療機構主動控制藥品、耗材價格。健全多部門會商聯動制度,擴大短缺藥品定點生產范圍,推進低價藥等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機制建設。
(五)健全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體制。
積極推進政府監管、執法監督、行業自律、各方參與、社會共治的綜合監督管理新格局。著力完善綜合監管的地方性法規體系,推進全行業監管。加強綜合監管機制建設,增強綜合監管合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和能力建設,按照標準配備和充實監督執法人員,到2020年,醫學和法學的專業人員不少于85%。實行執法重心下移和屬地化管理,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建立健全違法違紀“黑名單”制度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要加強綜合監督執法的信息化建設,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提高綜合監管效率和水平。開展衛生計生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引導衛生計生全行業自覺落實法律法規要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大執法監督力度,開展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情況專項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兩非”等違法行為,依法維護群眾的健康權益。加強醫院精細化管理,不斷提高公立醫院病案、臨床路徑、藥品、耗材、費用審核、財務和預算等方面精細化管理水平。逐步健全公立醫院費用控制監測和考核機制,建立處方點評制度,重點對藥品、高值醫用耗材、試劑、大型醫用設備檢查等實施跟蹤監控管理,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建立健全公立醫院信息公開制度,到2020年,建成信息公開平臺,公開轄區內各公立醫院的收支情況、績效考核、質量安全、價格、醫療收入結構、醫療服務效率和醫療費用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依法嚴肅查處藥品招標采購、醫保報銷等關鍵環節和醫療服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到2020年,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實現100%覆蓋。
(六)繼續推進廣西特色醫改工作。
1.深入實施新一輪防治艾滋病攻堅工程。加強艾滋病監測、感染者和病人綜合管理工作,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開展廣泛、深入、持久的防治艾滋病知識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防艾意識和能力,減少對受艾滋病影響人群的歧視,探索縣、鄉、村三級艾滋病防控體系規范化建設,逐步完善防控、治療管理體制。接受規范隨訪服務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達85%以上,為所有符合條件且愿意接受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療。重點人群、重點區域源頭管控更加有效,新發感染和死亡繼續降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質量進一步提高,確保艾滋病疫情不反復、不反彈,全面實現國家提出的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各項指標要求。
2.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圍繞母嬰安全健康,加強孕產期全程服務和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進一步提高孕產婦、新生兒危急重癥救治能力,建立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綠色通道,有效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繼續推進地中海貧血防治計劃和母嬰健康“一免二補”幸福工程。豐富“一站式”婚育綜合服務內涵,大力倡導婚檢,全面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提高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服務能力,擴大新生兒疾病免費篩查覆蓋范圍,健全出生缺陷預防控制網絡體系,減少出生缺陷。加大婦女常見病防治力度,提高婦女常見病篩查率和早診早治率。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提高3 歲以下兒童健康系統管理率,改善婦女兒童的營養狀況。持續保持孕產婦住院分娩率、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覆蓋率;重點加強貧困地區兒童營養和健康干預,降低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5歲以下兒童貧血患病率。繼續實施免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基本項目,積極推進安全避孕,做好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再生育技術服務指導,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3.加強中醫藥、壯瑤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完善覆蓋城鄉的中醫壯瑤醫醫療服務體系。完善以公立中醫壯瑤醫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中醫壯瑤醫醫療機構共同發展、基層中醫壯瑤醫服務能力突出的中醫壯瑤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實施中醫壯瑤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大力推廣中醫優勢病種診療方案和中醫藥壯瑤醫藥適宜技術。加強特色專科建設,提升特色診療和綜合服務能力,促進中醫壯瑤醫與養老服務相結合。加強中醫壯瑤醫醫療機構“治未病”科建設,拓展治未病服務領域。到2020年,每萬人口中醫民族醫床位數達到5.5張,每萬人口中醫民族醫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6人,所有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75%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民族醫藥服務能力。
(七)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1.推進建立健康與信息化的融合機制。加快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物聯網等技術,進一步優化醫療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建立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監管系統的信息交換機制,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以及醫療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推進預約診療、一站式付費、檢查檢驗結果自助查詢、在線隨訪,引導和規范遠程會診、遠程門診、網上藥事服務、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網絡業務應用。積極探索實現居民健康管理、醫療服務和社會保障一卡通用,推動個人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健康管理和醫療保障的一體化服務。
2.健全完善人才培養使用和激勵評價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完善由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構成的醫學人才培養制度。深化醫學院校教育改革、完善醫學教育質量考評機制,形成醫學人才培養與需求的供需平衡機制。完善畢業后教育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師均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初步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重點為縣級醫療機構和邊遠設區市醫院培養一批專科醫師。按照自治區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相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暢通全科醫生進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渠道。促進中醫藥傳承與發展,完善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創新衛生人才使用機制,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推行公開招聘制度,實行全員聘用制度,實現人員分類管理。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合理確定醫療衛生機構編外人員待遇,逐步實現同崗同薪同待遇,激發廣大醫務人員活力。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分配可采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政策,績效工資分配向基層傾斜。對于經過規范化培訓、自愿到農村和邊遠地區工作的全科醫生,津貼標準比照所在上一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收入水平設定。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完善以崗位職責要求為基礎,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符合衛生人才特點的科學化、社會化評價機制。完善職稱晉升體系和職稱晉升辦法,增加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崗位比例并向基層傾斜,拓寬醫務人員職業發展空間。關心重視村醫隊伍建設,合理提高待遇,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進行多點執業。建立衛生人員榮譽制度,注重長期激勵,通過多種形式增強醫務人員職業榮譽感。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為,堅決從嚴查處涉醫突發案件,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保護醫務人員安全。完善醫療糾紛調解機制,健全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機結合的“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到2020年,醫療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3.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行動計劃(2016—2020年)。利用5年時間,通過加大對鄉鎮衛生院、縣級綜合醫院、縣級婦幼保健院、縣級衛生監督所等五方面的能力建設投入力度,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三個全面達標”,即:到2018年,所有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全面達到國家標準,鄉鎮衛生院床位配置達到每千人口1.25張標準;到2020年,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業務用房全面達到國家“十三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目標要求,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床位配置達到每千人口1.8 張的標準;到2020年,縣級公共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全面達到國家標準要求。通過建設,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較好的承擔起縣級區域內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群眾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從而構建起完善的縣、鄉、村三級醫療服務體系。
4.推動公共衛生服務體制改革。建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到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機制基本完善。建立健全專業公共衛生人員激勵機制,人員和運行經費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在合理核定工作任務、成本支出的基礎上,完善對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補償機制。將更多成本合理、效果確切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完善現有藥品政策,減輕艾滋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重大疾病以及突發急性傳染病患者的藥品費用負擔。逐步引入第三方評價,考核評價結果與服務經費撥付掛鉤。
5.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按照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建立以政府統一領導,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以及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的工作機制,最終實現建立一個以社會保險為基礎,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為輔助,商業保險為補充,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互為銜接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要高度重視醫改工作,由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親自負責醫改工作,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統一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各級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把醫改納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為完成規劃任務提供堅強保證。各地要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制定細化配套措施,加強協作配合,指導督促地方落實規劃任務。
(二)強化責任落實。
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建立財政投入和考核的剛性約束機制。到2020年,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醫院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的新機制,細化落實政府對中醫醫院(壯瑤醫院等民族醫院)投入傾斜政策,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
(三)強化科技支撐。
加強醫藥衛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繼續組織本地區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依托各類重點實驗室、國家和自治區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協同研究網絡,大力推進臨床診療指南和技術規范的研究和推廣。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提供更多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的醫藥衛生技術和健康產品。
(四)強化改革探索。
尊重和發揚基層首創精神,充分放權,鼓勵地方銳意進取、因地制宜大膽探索,特別是針對一些矛盾和問題多、攻堅難度大的改革,主動作為、勇于攻堅,創造性開展工作。以縣為單位深入實施綜合醫改試點,區域聯動推進改革。建立完善常態化調研機制,加強對地方的指導,總結推廣改革經驗,及時將成熟經驗上升為政策,努力做到下有所呼、上有所應。
(五)強化督查評估。
建立健全督查評估制度,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強化結果運用和激勵問責。增強醫改監測的實時性和準確性,將監測結果充分運用到政策制定、執行、督查、整改全過程。提高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隊伍能力,增強改革的領導力和執行力,提高醫改工作效率和質量。建立健全科學、規范、合理的督查評估制度,提高督查評估隊伍能力。強化督查結果運用,建立醫改任務考核獎懲制度,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建立常態化調研機制,深入基層,問計于民,將經過實踐檢驗的成功經驗上升到政策和制度、路徑層面。更加注重改革措施的綜合性和可持續性,推進改革持續取得實效。支持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圍繞深化醫改建言獻策,就重要改革任務的落實開展民主監督。
(六)強化宣傳引導。
加強醫改的正面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醫改,為改革的順利推進營造平穩有序的輿論環境。做好醫改政策的宣傳解讀,合理引導群眾預期,提高人民群眾對醫改的知曉率和支持率。宣傳典型經驗和先進人物,發揮衛生計生系統醫改主力軍的作用,提高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