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自治縣合管委,洋浦合管委:
??? 為貫徹落實2011年醫改新農合有關任務目標,合理使用今年新增補助資金,調整完善我省新農合補償政策,切實發揮新農合基金的效益,讓參合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根據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工作的通知》(衛農衛發[2011]2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1年補償方案調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適度,略有結余”的原則;
(二)堅持“以住院補償為主,兼顧門診受益面,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的原則;
(三)堅持“新農合補償與民政醫療救助相結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原則;
(四)堅持“方案相對統一,規范運行”的原則;
(五)堅持“分級醫療,合理利用衛生資源”的原則。
二、具體要求
各市縣(區)合管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綜合分析本統籌地區歷年補償方案運行和基金使用情況,并根據本地區2011年統籌基金的籌集以及當地農民醫療需求和消費情況,合理使用新增資金,本著積極穩妥,確保資金安全,全省逐步規范統一的原則,調整本市縣(區)統籌補償方案,各市縣(區)2011年統籌補償方案應于今年 9月1日開始實施。
三、補償方案調整的指導意見
(一)規范基金使用。新農合基金只能用于參合農民醫藥費用的補償。不得用于公共衛生項目和婚檢等補助,不得用于理應由工傷保險和交通意外險等險種支付的補助。
(二)調整起付線及封頂線,引導參合農民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全省統一住院起付線:鄉級定點醫院取消起付線,市縣二級定點醫院500元,省級二級定點醫院800元,三級定點醫院及省外醫院1000元。全省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封頂線)不低于5萬元。
(三)全省統一各級定點醫院住院補償比例。各市縣要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據當地不同地域、不同經濟水平設置報銷比例,使參合農民的政策范圍內總住院費用補償比力爭達到70%左右。調整后建議補償比例為:
1、鄉級定點醫院執行零起付分段報銷,300元以下報銷50%,300元以上報85%;
2、市縣二級定點醫院為70%;
3、省級其他定點醫院為60%;
4、省級三級定點醫院為55%;
以上補償比建議為達標線。即不達標的可以提標;已達到標準的維持現標;已高出標準的可以維持現標。
(四)擴大重大疾病范圍和提高住院費用補償標準。一是將婦女乳腺癌、宮頸癌和重性精神疾病納入重大疾病范圍, 實行病種限價,提高住院補償標準:市縣二級定點醫院提高至80%,省級其他定點醫院提高至75%、三級定點醫院提高至70%。二是將惡性腫瘤(放療、化療),慢性腎功能衰竭 (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治療) 的門診費用納入住院補償范圍,報銷比例和封頂線可參照住院補償標準,其中對單次血透、腹透實行限價定額補償。
(五)規范門診統籌報銷適用范圍。原則上門診統籌僅限于在鄉、村兩級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基層醫療機構設立的一般診療費應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報銷范圍,具體實施范圍及補償標準按瓊衛農衛[2011]28號文件執行。在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逐步擴大村級門診統籌范圍。
(六)擴大和提高其它醫療服務項目報銷比例。一是將9類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具體康復項目和限定支付范圍按瓊衛農衛[2010]28號文件要求執行;二是全省統一提高住院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和國產高值耗材的報銷比例至40%;三是擴大新農合藥品目錄范圍,執行《海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0年版)》。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