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等文件要求,我局組織專家組對汕尾精神康復醫院進行現場審查。經審議,該醫院達到《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有關二級精神病醫院標準要求。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止。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以來信、來電、來訪形式向汕尾市衛生健康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聯系方式,逾期(來信以寄出郵戳為準)不予受理。單位提出異議的,應在異議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應在異議材料上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受理部門:汕尾市衛生健康局醫政醫管科。
??通訊地址:汕尾市城區騰飛路中段汕尾市衛生健康局醫政醫管科,516600。
??聯系電話:0660-336307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汕尾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1日